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林科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扩大)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6-07 11:28: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集体(扩大)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引导全体党员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富仓主持会议并讲话。

读书班采取专家辅导、警示教育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处长张健强同志应邀作了题为《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形成遵规守纪高度自觉》的专题辅导报告,深刻阐述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结合典型案例对“六项纪律”进行深入解读,给大家上了一堂政治纪律课、警示教育课、实践指导课。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制宣传周”为契机,会议还邀请了内蒙古党校民族理论研究部倪萍副教授为与会同志作了专题辅导,共同探讨如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做好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工作。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紧扣“六个纪律”,深入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林草科研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学习和工作中全面掌握“六个纪律”,准确掌握《条例》的精髓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条例》给党员干部划定了更加明确的行为边界。大家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个人的作为抓好学习贯彻。中心组成员要带头敬畏纪法,特别是要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查找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为全院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院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林科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院属各党支部党员,离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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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林科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扩大)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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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林科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扩大)学习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集体(扩大)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引导全体党员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富仓主持会议并讲话。读书班采取专家辅导、警示教育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处长张健强同志应邀作了题为《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形成遵规守纪高度自觉》的专题辅导报告,深刻阐述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结合典型案例对“六项纪律”进行深入解读,给大家上了一堂政治纪律课、警示教育课、实践指导课。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制宣传周”为契机,会议还邀请了内蒙古党校民族理论研究部倪萍副教授为与会同志作了专题辅导,共同探讨如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做好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工作。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紧扣“六个纪律”,深入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林草科研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学习和工作中全面掌握“六个纪律”,准确掌握《条例》的精髓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会议强调,新修订的《条例》给党员干部划定了更加明确的行为边界。大家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个人的作为抓好学习贯彻。中心组成员要带头敬畏纪法,特别是要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查找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为全院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院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林科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院属各党支部党员,离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集体(扩大)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引导全体党员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富仓主持会议并讲话。

读书班采取专家辅导、警示教育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处长张健强同志应邀作了题为《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形成遵规守纪高度自觉》的专题辅导报告,深刻阐述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结合典型案例对“六项纪律”进行深入解读,给大家上了一堂政治纪律课、警示教育课、实践指导课。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制宣传周”为契机,会议还邀请了内蒙古党校民族理论研究部倪萍副教授为与会同志作了专题辅导,共同探讨如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做好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工作。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紧扣“六个纪律”,深入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林草科研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学习和工作中全面掌握“六个纪律”,准确掌握《条例》的精髓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条例》给党员干部划定了更加明确的行为边界。大家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个人的作为抓好学习贯彻。中心组成员要带头敬畏纪法,特别是要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查找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为全院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院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林科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院属各党支部党员,离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