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巴彦淖尔市印发“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7-11 15:00:12           来源:巴彦淖尔市林草局

7月1日,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巴彦淖尔市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重要专项规划,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结合巴彦淖尔市实际,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对指导巴彦淖尔市林草生态建设、推进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确立巴彦淖尔市要构建“一线三区”的林草保护发展总体布局。“一线”是指阴山山脉为主的生态屏障,“三区”是指黄河重点生态区、北方防沙带中的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区和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区。

《规划》提出10项发展指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97%;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28%;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00万亩;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稳定在6.8%;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0.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5%;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0%;森林火灾受害率降低到0.6‰,草原火灾受害率降低到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内。

《规划》确定6项重点工作和总体任务。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加快林草生态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生态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支撑保障能力。到2025年,要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72.5万亩。其中完成营造林任务172.5万亩,包括人工造林48.5万亩,飞播造林20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森林质量提升90万亩,草原生态修复任务1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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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印发“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7-11
来源: 巴彦淖尔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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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印发“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7月1日,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巴彦淖尔市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重要专项规划,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结合巴彦淖尔市实际,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对指导巴彦淖尔市林草生态建设、推进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确立巴彦淖尔市要构建“一线三区”的林草保护发展总体布局。“一线”是指阴山山脉为主的生态屏障,“三区”是指黄河重点生态区、北方防沙带中的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区和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区。
  《规划》提出10项发展指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97%;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28%;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00万亩;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稳定在6.8%;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0.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5%;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0%;森林火灾受害率降低到0.6‰,草原火灾受害率降低到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内。
  《规划》确定6项重点工作和总体任务。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加快林草生态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生态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支撑保障能力。到2025年,要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72.5万亩。其中完成营造林任务172.5万亩,包括人工造林48.5万亩,飞播造林20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森林质量提升90万亩,草原生态修复任务100万亩。
  

7月1日,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巴彦淖尔市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重要专项规划,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结合巴彦淖尔市实际,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对指导巴彦淖尔市林草生态建设、推进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确立巴彦淖尔市要构建“一线三区”的林草保护发展总体布局。“一线”是指阴山山脉为主的生态屏障,“三区”是指黄河重点生态区、北方防沙带中的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区和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区。

《规划》提出10项发展指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97%;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28%;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00万亩;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稳定在6.8%;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0.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5%;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0%;森林火灾受害率降低到0.6‰,草原火灾受害率降低到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内。

《规划》确定6项重点工作和总体任务。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加快林草生态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生态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支撑保障能力。到2025年,要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72.5万亩。其中完成营造林任务172.5万亩,包括人工造林48.5万亩,飞播造林20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森林质量提升90万亩,草原生态修复任务1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