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地处科尔沁沙地腹地,境内沙地面积4086万亩,占科尔沁沙地总面积的52.7%,是科尔沁沙地的主体地区,也是全国土地沙化最为严重、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辽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力开展造林绿化、防沙治沙、森林草原保护和林沙产业发展工作,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通辽,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构建起了乔灌草和带网片相结合,功能完备的区域性生态防护体系。
一、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动、统筹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开展
通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把国土绿化工作和全市重大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通辽市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抓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从工程规划、组织实施等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工程调度会、推进会、观摩会,高位推动工程建设,真正把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布局中加以谋划实施。
(二)科技先行、提质增效,造林质量不断提升
为提高国土绿化质量和成效,通辽市严格遵循自然规律,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努力探索、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防沙治沙技术。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多年防沙治沙生产实践中,确定了“两结合、两为主”(即:乔灌草相结合,以灌草为主;造封飞相结合,以封为主)的生态治理方针。总结推广了“两行一带”、生物经济圈、植物再生沙障、沙漠锁边林等12种综合治沙模式,以及机械钻孔造林、控根造林等10余种抗旱造林治沙技术。在国土绿化中大力发展节水高效林业,坚持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配置,尽可能选用杨柳榆、樟子松、五角枫等抗逆性较强的优良乡土树种。先进技术和模式的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国土绿化的综合效益和质量。在科左后旗努古斯台镇、科左中旗珠日河、奈曼旗常兴穿沙公路两侧等地区形成若干个几万亩、甚至几十万亩相对集中连片的造封飞、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综合防沙治沙典型。
(三)出台条例、严格落实,沙化土地管理不断加强
为解决当前国土绿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比现行法律法规更严谨的《通辽市沙化土地治理条例》,经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通辽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防沙治沙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对旗县市区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制定防沙治沙中长期规划,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旗县、苏木镇场、嘎查村,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加以考核。同时,在工作指导上坚持先易后难,抓不同的示范点,抓不同类型区的治理模式,建立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分阶段确定治理目标,抓阶段性的成果,并进一步加强对沙化的监测与考核,给予地方政府领导权力、责任与压力。各旗县市区全面建立健全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结合重点区域绿化工作,落实部门防沙治沙任务和责任,对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以及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的沙化土地,落实单位治理责任制,限期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治理。定期对责任单位的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按规定追究责任。通过压实责任,做到层层抓落实,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取得成效
(一)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实现良性逆转
依托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项目,按照先易后难,坚持保护与治理相结合,造封飞、乔灌草相结合的原则,相继启动实施了“千万亩”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工程(即:2018—2020年三年时间完成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1000万亩)、“千万亩”天然草原修复工程(即:2018—2020年三年时间完成退化天然草原修复面积1000万亩)和“十四五”期间千万亩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作,全市以年均综合修复保护200万亩的速度向前推进。通过一至五期“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962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624.3万亩。全市3000多万亩科尔沁沙地得到有效治理, 2000万亩草牧场得到有效保护,平原区90%以上基本农田实现林网化,绿色通道建设总里程7000多公里,国省干线绿化率达90%以上,3000多个村屯得到全部绿化。通辽市先后被授予“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地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唯一地级示范市,被列入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
(二)封禁退转,天然草原得到有效修复
坚定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目标不动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采取围封禁牧、退牧还草、搬迁转移农牧民等措施,实施千万亩天然草原修复工程和千万亩天然草原现代畜牧业示范工程。狠抓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实行禁牧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的意见》,实施“生态保护、禁牧舍饲、舍饲半舍饲、禁牧不禁养”的政策;狠抓畜群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减羊增牛、强牛兴牧、提质增效”发展战略;依托草原奖补等工程,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改善农牧民生活、促进草牧业生产转型。在天然草地植被恢复与合理利用方面,开展了围栏封育、松土、补播、施肥、建立人工草地、以草定畜等方式,加强草畜平衡,促进植被恢复。加大草原监管执法力度,制定《通辽市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并逐步建立起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草原网格化监管机制,通过完善林草执法体系、配齐配强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等途径,推动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协调。大力实施收缩转移战略,先后转移安置罕山及周边地区和阿日昆都楞镇部分群众,解决了草原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在扎鲁特旗建立了罕山147万亩无人无畜区和阿日昆都楞镇100万亩天然草原封禁保护区,建成360万亩集中连片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天然草原得到有效修复。
(三)依法保护,生态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扩大
全市在全面开展生态建设的同时,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是重中之重的方针,不断加大林草植被保护。按照《通辽市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严格禁垦禁牧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的通知》要求,整合公安、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苏木乡镇执法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力量,分工包片,确定责任区、明确责任点,全力出击,严厉打击乱垦滥牧、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印发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禁垦禁牧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的通知》《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为规范有序和全面协调林草专项整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通辽市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室发〔2021〕4号),市林草局、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林草主管部门 纪检监察机关 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问题线索移送司法程序与监察程序对接工作制度的通知》(通林草办发〔2021〕50号 )和《关于明确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涉案地块鉴定事宜的通知》(通林草办发〔2021〕51号),有效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通过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全市90%的特有物种基因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全面、系统地保护,有效遏制了土地沙化、荒漠化、湿地退化、鸟类及动植物种群的减少,维系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通辽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全力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
通辽市地处科尔沁沙地腹地,境内沙地面积4086万亩,占科尔沁沙地总面积的52.7%,是科尔沁沙地的主体地区,也是全国土地沙化最为严重、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辽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力开展造林绿化、防沙治沙、森林草原保护和林沙产业发展工作,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通辽,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构建起了乔灌草和带网片相结合,功能完备的区域性生态防护体系。
一、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动、统筹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开展
通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把国土绿化工作和全市重大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通辽市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抓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从工程规划、组织实施等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工程调度会、推进会、观摩会,高位推动工程建设,真正把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布局中加以谋划实施。
(二)科技先行、提质增效,造林质量不断提升
为提高国土绿化质量和成效,通辽市严格遵循自然规律,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努力探索、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防沙治沙技术。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多年防沙治沙生产实践中,确定了“两结合、两为主”(即:乔灌草相结合,以灌草为主;造封飞相结合,以封为主)的生态治理方针。总结推广了“两行一带”、生物经济圈、植物再生沙障、沙漠锁边林等12种综合治沙模式,以及机械钻孔造林、控根造林等10余种抗旱造林治沙技术。在国土绿化中大力发展节水高效林业,坚持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配置,尽可能选用杨柳榆、樟子松、五角枫等抗逆性较强的优良乡土树种。先进技术和模式的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国土绿化的综合效益和质量。在科左后旗努古斯台镇、科左中旗珠日河、奈曼旗常兴穿沙公路两侧等地区形成若干个几万亩、甚至几十万亩相对集中连片的造封飞、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综合防沙治沙典型。
(三)出台条例、严格落实,沙化土地管理不断加强
为解决当前国土绿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比现行法律法规更严谨的《通辽市沙化土地治理条例》,经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通辽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防沙治沙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对旗县市区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制定防沙治沙中长期规划,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旗县、苏木镇场、嘎查村,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加以考核。同时,在工作指导上坚持先易后难,抓不同的示范点,抓不同类型区的治理模式,建立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分阶段确定治理目标,抓阶段性的成果,并进一步加强对沙化的监测与考核,给予地方政府领导权力、责任与压力。各旗县市区全面建立健全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结合重点区域绿化工作,落实部门防沙治沙任务和责任,对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以及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的沙化土地,落实单位治理责任制,限期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治理。定期对责任单位的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按规定追究责任。通过压实责任,做到层层抓落实,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取得成效
(一)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实现良性逆转
依托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项目,按照先易后难,坚持保护与治理相结合,造封飞、乔灌草相结合的原则,相继启动实施了“千万亩”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工程(即:2018—2020年三年时间完成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1000万亩)、“千万亩”天然草原修复工程(即:2018—2020年三年时间完成退化天然草原修复面积1000万亩)和“十四五”期间千万亩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作,全市以年均综合修复保护200万亩的速度向前推进。通过一至五期“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962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624.3万亩。全市3000多万亩科尔沁沙地得到有效治理, 2000万亩草牧场得到有效保护,平原区90%以上基本农田实现林网化,绿色通道建设总里程7000多公里,国省干线绿化率达90%以上,3000多个村屯得到全部绿化。通辽市先后被授予“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地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唯一地级示范市,被列入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
(二)封禁退转,天然草原得到有效修复
坚定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目标不动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采取围封禁牧、退牧还草、搬迁转移农牧民等措施,实施千万亩天然草原修复工程和千万亩天然草原现代畜牧业示范工程。狠抓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实行禁牧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的意见》,实施“生态保护、禁牧舍饲、舍饲半舍饲、禁牧不禁养”的政策;狠抓畜群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减羊增牛、强牛兴牧、提质增效”发展战略;依托草原奖补等工程,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改善农牧民生活、促进草牧业生产转型。在天然草地植被恢复与合理利用方面,开展了围栏封育、松土、补播、施肥、建立人工草地、以草定畜等方式,加强草畜平衡,促进植被恢复。加大草原监管执法力度,制定《通辽市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并逐步建立起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草原网格化监管机制,通过完善林草执法体系、配齐配强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等途径,推动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协调。大力实施收缩转移战略,先后转移安置罕山及周边地区和阿日昆都楞镇部分群众,解决了草原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在扎鲁特旗建立了罕山147万亩无人无畜区和阿日昆都楞镇100万亩天然草原封禁保护区,建成360万亩集中连片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天然草原得到有效修复。
(三)依法保护,生态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扩大
全市在全面开展生态建设的同时,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是重中之重的方针,不断加大林草植被保护。按照《通辽市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严格禁垦禁牧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的通知》要求,整合公安、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苏木乡镇执法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力量,分工包片,确定责任区、明确责任点,全力出击,严厉打击乱垦滥牧、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印发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禁垦禁牧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的通知》《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为规范有序和全面协调林草专项整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通辽市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室发〔2021〕4号),市林草局、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林草主管部门 纪检监察机关 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问题线索移送司法程序与监察程序对接工作制度的通知》(通林草办发〔2021〕50号 )和《关于明确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涉案地块鉴定事宜的通知》(通林草办发〔2021〕51号),有效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通过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全市90%的特有物种基因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全面、系统地保护,有效遏制了土地沙化、荒漠化、湿地退化、鸟类及动植物种群的减少,维系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通辽市地处科尔沁沙地腹地,境内沙地面积4086万亩,占科尔沁沙地总面积的52.7%,是科尔沁沙地的主体地区,也是全国土地沙化最为严重、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辽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力开展造林绿化、防沙治沙、森林草原保护和林沙产业发展工作,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通辽,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构建起了乔灌草和带网片相结合,功能完备的区域性生态防护体系。
一、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动、统筹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开展
通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把国土绿化工作和全市重大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通辽市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抓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从工程规划、组织实施等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工程调度会、推进会、观摩会,高位推动工程建设,真正把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布局中加以谋划实施。
(二)科技先行、提质增效,造林质量不断提升
为提高国土绿化质量和成效,通辽市严格遵循自然规律,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努力探索、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防沙治沙技术。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多年防沙治沙生产实践中,确定了“两结合、两为主”(即:乔灌草相结合,以灌草为主;造封飞相结合,以封为主)的生态治理方针。总结推广了“两行一带”、生物经济圈、植物再生沙障、沙漠锁边林等12种综合治沙模式,以及机械钻孔造林、控根造林等10余种抗旱造林治沙技术。在国土绿化中大力发展节水高效林业,坚持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配置,尽可能选用杨柳榆、樟子松、五角枫等抗逆性较强的优良乡土树种。先进技术和模式的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国土绿化的综合效益和质量。在科左后旗努古斯台镇、科左中旗珠日河、奈曼旗常兴穿沙公路两侧等地区形成若干个几万亩、甚至几十万亩相对集中连片的造封飞、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综合防沙治沙典型。
(三)出台条例、严格落实,沙化土地管理不断加强
为解决当前国土绿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比现行法律法规更严谨的《通辽市沙化土地治理条例》,经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通辽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防沙治沙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对旗县市区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制定防沙治沙中长期规划,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旗县、苏木镇场、嘎查村,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加以考核。同时,在工作指导上坚持先易后难,抓不同的示范点,抓不同类型区的治理模式,建立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分阶段确定治理目标,抓阶段性的成果,并进一步加强对沙化的监测与考核,给予地方政府领导权力、责任与压力。各旗县市区全面建立健全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结合重点区域绿化工作,落实部门防沙治沙任务和责任,对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以及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的沙化土地,落实单位治理责任制,限期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治理。定期对责任单位的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按规定追究责任。通过压实责任,做到层层抓落实,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取得成效
(一)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实现良性逆转
依托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项目,按照先易后难,坚持保护与治理相结合,造封飞、乔灌草相结合的原则,相继启动实施了“千万亩”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工程(即:2018—2020年三年时间完成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1000万亩)、“千万亩”天然草原修复工程(即:2018—2020年三年时间完成退化天然草原修复面积1000万亩)和“十四五”期间千万亩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作,全市以年均综合修复保护200万亩的速度向前推进。通过一至五期“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962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624.3万亩。全市3000多万亩科尔沁沙地得到有效治理, 2000万亩草牧场得到有效保护,平原区90%以上基本农田实现林网化,绿色通道建设总里程7000多公里,国省干线绿化率达90%以上,3000多个村屯得到全部绿化。通辽市先后被授予“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地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唯一地级示范市,被列入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
(二)封禁退转,天然草原得到有效修复
坚定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目标不动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采取围封禁牧、退牧还草、搬迁转移农牧民等措施,实施千万亩天然草原修复工程和千万亩天然草原现代畜牧业示范工程。狠抓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实行禁牧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的意见》,实施“生态保护、禁牧舍饲、舍饲半舍饲、禁牧不禁养”的政策;狠抓畜群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减羊增牛、强牛兴牧、提质增效”发展战略;依托草原奖补等工程,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改善农牧民生活、促进草牧业生产转型。在天然草地植被恢复与合理利用方面,开展了围栏封育、松土、补播、施肥、建立人工草地、以草定畜等方式,加强草畜平衡,促进植被恢复。加大草原监管执法力度,制定《通辽市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并逐步建立起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草原网格化监管机制,通过完善林草执法体系、配齐配强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等途径,推动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协调。大力实施收缩转移战略,先后转移安置罕山及周边地区和阿日昆都楞镇部分群众,解决了草原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在扎鲁特旗建立了罕山147万亩无人无畜区和阿日昆都楞镇100万亩天然草原封禁保护区,建成360万亩集中连片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天然草原得到有效修复。
(三)依法保护,生态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扩大
全市在全面开展生态建设的同时,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是重中之重的方针,不断加大林草植被保护。按照《通辽市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严格禁垦禁牧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的通知》要求,整合公安、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苏木乡镇执法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力量,分工包片,确定责任区、明确责任点,全力出击,严厉打击乱垦滥牧、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印发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禁垦禁牧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的通知》《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为规范有序和全面协调林草专项整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通辽市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室发〔2021〕4号),市林草局、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林草主管部门 纪检监察机关 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问题线索移送司法程序与监察程序对接工作制度的通知》(通林草办发〔2021〕50号 )和《关于明确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涉案地块鉴定事宜的通知》(通林草办发〔2021〕51号),有效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通过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全市90%的特有物种基因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全面、系统地保护,有效遏制了土地沙化、荒漠化、湿地退化、鸟类及动植物种群的减少,维系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