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全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管理和优化上报流程,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相关材料报送质效,4月1日起,内蒙古全面启动了林业有害生物月报制度和草原有害生物周报制度。
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通过发送工作提醒信息的方式,对各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机构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真执行林业有害生物月报、零报告制度,各盟市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审核所辖旗(县、区)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数据,审核无误后,于每月21日前上报至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二是严格执行草原鼠虫害周报、零报告制度,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蝗虫监测预警系统》逐级上报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数据,于每周二14:00前报送至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数据管理,所有统计数据均严格执行系统报表、电子表格“双表统一”制度和领导审核签字制度。四是要综合分析,充分运用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生产性预报,为科学防控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内蒙古将继续强化监测预警,科学指导全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为守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内蒙古启动林草有害生物数据报送制度, 为扎实做好全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管理和优化上报流程,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相关材料报送质效,4月1日起,内蒙古全面启动了林业有害生物月报制度和草原有害生物周报制度。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通过发送工作提醒信息的方式,对各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机构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真执行林业有害生物月报、零报告制度,各盟市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审核所辖旗(县、区)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数据,审核无误后,于每月21日前上报至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二是严格执行草原鼠虫害周报、零报告制度,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蝗虫监测预警系统》逐级上报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数据,于每周二14:00前报送至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数据管理,所有统计数据均严格执行系统报表、电子表格“双表统一”制度和领导审核签字制度。四是要综合分析,充分运用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生产性预报,为科学防控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内蒙古将继续强化监测预警,科学指导全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为守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为扎实做好全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管理和优化上报流程,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相关材料报送质效,4月1日起,内蒙古全面启动了林业有害生物月报制度和草原有害生物周报制度。
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通过发送工作提醒信息的方式,对各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机构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真执行林业有害生物月报、零报告制度,各盟市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审核所辖旗(县、区)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数据,审核无误后,于每月21日前上报至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二是严格执行草原鼠虫害周报、零报告制度,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蝗虫监测预警系统》逐级上报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数据,于每周二14:00前报送至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数据管理,所有统计数据均严格执行系统报表、电子表格“双表统一”制度和领导审核签字制度。四是要综合分析,充分运用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生产性预报,为科学防控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内蒙古将继续强化监测预警,科学指导全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为守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