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链条,守护鸟类安全迁飞
内蒙古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5-06-30 09:21:45           来源:湿地处、保护总站


为进一步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生态环境厅四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积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是强化组织实施。自治区成立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专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跟踪盯办,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全区各地相关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将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强化思想认识,第一时间传达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通过行动开展,全面加强对鸟类栖息地、繁殖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地的巡查监管,并对有候鸟迁徙的“野湖”、“野滩”等及其他风险区域进行监控。二是强化执法效能。各级林草部门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摸排自然保护地、鸟类栖息地、花鸟虫鱼市场等区域(场所),形成了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林草部门共检查自然保护地925处,野湖野滩996处,出动执法车辆2043台次,执法人员6530人次,清网清套清夹数量80个,增加技防数量173处,查办涉野生鸟类案件3起,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强化普法宣传。结合行动开展,各地全面开展防范非法猎捕、交易野生鸟类普法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且富有教育意义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公众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感,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候鸟、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使保护野生动物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地累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数462次,受众覆盖6015人。

下一步,自治区各级林草、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将积极依托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执法互助、情报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加强对自然保护地、花鸟虫鱼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等行为发生,让鸟类在内蒙古的广袤天空上自由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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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链条,守护鸟类安全迁飞
内蒙古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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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链条,守护鸟类安全迁飞

内蒙古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
, 为进一步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生态环境厅四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积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是强化组织实施。自治区成立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专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跟踪盯办,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全区各地相关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将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强化思想认识,第一时间传达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通过行动开展,全面加强对鸟类栖息地、繁殖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地的巡查监管,并对有候鸟迁徙的“野湖”、“野滩”等及其他风险区域进行监控。二是强化执法效能。各级林草部门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摸排自然保护地、鸟类栖息地、花鸟虫鱼市场等区域(场所),形成了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林草部门共检查自然保护地925处,野湖野滩996处,出动执法车辆2043台次,执法人员6530人次,清网清套清夹数量80个,增加技防数量173处,查办涉野生鸟类案件3起,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强化普法宣传。结合行动开展,各地全面开展防范非法猎捕、交易野生鸟类普法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且富有教育意义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公众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感,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候鸟、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使保护野生动物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地累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数462次,受众覆盖6015人。下一步,自治区各级林草、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将积极依托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执法互助、情报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加强对自然保护地、花鸟虫鱼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等行为发生,让鸟类在内蒙古的广袤天空上自由飞翔。


为进一步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生态环境厅四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积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是强化组织实施。自治区成立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专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跟踪盯办,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全区各地相关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将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强化思想认识,第一时间传达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通过行动开展,全面加强对鸟类栖息地、繁殖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地的巡查监管,并对有候鸟迁徙的“野湖”、“野滩”等及其他风险区域进行监控。二是强化执法效能。各级林草部门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摸排自然保护地、鸟类栖息地、花鸟虫鱼市场等区域(场所),形成了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林草部门共检查自然保护地925处,野湖野滩996处,出动执法车辆2043台次,执法人员6530人次,清网清套清夹数量80个,增加技防数量173处,查办涉野生鸟类案件3起,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强化普法宣传。结合行动开展,各地全面开展防范非法猎捕、交易野生鸟类普法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且富有教育意义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公众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感,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候鸟、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使保护野生动物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地累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数462次,受众覆盖6015人。

下一步,自治区各级林草、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将积极依托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执法互助、情报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加强对自然保护地、花鸟虫鱼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等行为发生,让鸟类在内蒙古的广袤天空上自由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