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进基层林草主管部门——《条例》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之六
发布时间:2025-07-11 09:27:34           来源:林草工作总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启动《条例》进基层林草主管部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向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和103个旗县及其下辖1000余个乡镇(苏木)林草主管部门系统发放《条例》原文及配套图解海报。这一活动不仅是普法形式的创新,更是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实践。从工作层面看,实现基层林草主管部门的全覆盖具有深刻的战略意义与必要性。

一、必要性:基层普法是法治落地的关键环节

基层普法是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的核心抓手,其成效直接关系法律文本能否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内蒙古此次《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普法行动创新采用“下沉式”宣传模式,通过“法律原文+图解海报”的双轨呈现方式,在确保法律规范性的同时,通过可视化手段提炼管护责任、禁止行为等核心内容,有效解决了基层工作者“看不懂、记不住、用不上”的实践痛点。这种精准普法既强化了法律权威,又为古树建档挂牌、日常巡护等具体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在覆盖范围上,采取“纵向到底”的穿透式传播,系统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苏木)四级林草主管部门,确保政策执行链条不断层,切实筑牢古树名木保护的法治根基。

二、重要性:构建“三位一体”的基层生态法治新格局

内蒙古此次《条例》普法活动的全面铺开,彰显了法治建设在生态文明领域的重要价值。从生态安全维度,系统性普法为4481株古树名木和169个古树群构筑起坚实的法治防护网,通过明确管护标准、细化禁止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有效防范了工程建设移植、商业开发破坏等高风险行为。从文化传承角度,普法过程将现代法治理念与地方传统有机结合,如“敖包普法”“那达慕普法”,既强化了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又唤醒了农牧民群众自发保护意识。从治理效能层面,各地通过建立“林长+”、“旅游+”、“科研+”等多元机制,推动古树保护从单一部门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这种扎根基层的法治实践,正在使每棵古树成为生态文明的活态法治教材,让保护古树名木的理念深植人心。

三、实践路径:从“全覆盖”到“真见效”

以此次基层林草主管部门普法为契机,全区多地拓展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开展培训、现场宣讲、电子屏幕展播等,普法成效显著。基层能力提升方面: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全旗六个苏木乡、护林员、草管员和基层林草工作者300余人开展专业培训,对《条例》的重要意义、核心条款进行深入解读,并结合地区古树名木的分布实际、保护现状及重要意义,有效提升了基层林草工作人员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群众认知深化方面:二连浩特市于6月30日至7月1日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受宣群众达到了800人左右,发放宣传册500余份,纪念品350份,记者采访群众的满意度达到了95%,群众对《条例》认知度显著提升;社会共治营建方面,各地累计开展现场活动30余次,通过进社区、进牧区、进校园,走向街道、走向公园等人流密集处大范围的宣传,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热烈。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持续深化普法成果,定期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成效评估,定期开展执法能力“回头看”与群众满意度调查,推动普法成果切实转化为基层执法规范度、古树健康度、群众参与度的全面提升,让每一棵古树都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注入持久法治动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档  :
分享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保护总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
电话:0471-3380600 邮编:010020
蒙ICP备19003945号-1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进基层林草主管部门——《条例》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之六

发布时间:2025-07-11
来源: 林草工作总站
朗读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进基层林草主管部门——《条例》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之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启动《条例》进基层林草主管部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向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和103个旗县及其下辖1000余个乡镇(苏木)林草主管部门系统发放《条例》原文及配套图解海报。这一活动不仅是普法形式的创新,更是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实践。从工作层面看,实现基层林草主管部门的全覆盖具有深刻的战略意义与必要性。一、必要性:基层普法是法治落地的关键环节基层普法是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的核心抓手,其成效直接关系法律文本能否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内蒙古此次《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普法行动创新采用“下沉式”宣传模式,通过“法律原文+图解海报”的双轨呈现方式,在确保法律规范性的同时,通过可视化手段提炼管护责任、禁止行为等核心内容,有效解决了基层工作者“看不懂、记不住、用不上”的实践痛点。这种精准普法既强化了法律权威,又为古树建档挂牌、日常巡护等具体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在覆盖范围上,采取“纵向到底”的穿透式传播,系统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苏木)四级林草主管部门,确保政策执行链条不断层,切实筑牢古树名木保护的法治根基。二、重要性:构建“三位一体”的基层生态法治新格局内蒙古此次《条例》普法活动的全面铺开,彰显了法治建设在生态文明领域的重要价值。从生态安全维度,系统性普法为4481株古树名木和169个古树群构筑起坚实的法治防护网,通过明确管护标准、细化禁止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有效防范了工程建设移植、商业开发破坏等高风险行为。从文化传承角度,普法过程将现代法治理念与地方传统有机结合,如“敖包普法”“那达慕普法”,既强化了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又唤醒了农牧民群众自发保护意识。从治理效能层面,各地通过建立“林长+”、“旅游+”、“科研+”等多元机制,推动古树保护从单一部门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这种扎根基层的法治实践,正在使每棵古树成为生态文明的活态法治教材,让保护古树名木的理念深植人心。三、实践路径:从“全覆盖”到“真见效”以此次基层林草主管部门普法为契机,全区多地拓展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开展培训、现场宣讲、电子屏幕展播等,普法成效显著。基层能力提升方面: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全旗六个苏木乡、护林员、草管员和基层林草工作者300余人开展专业培训,对《条例》的重要意义、核心条款进行深入解读,并结合地区古树名木的分布实际、保护现状及重要意义,有效提升了基层林草工作人员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群众认知深化方面:二连浩特市于6月30日至7月1日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受宣群众达到了800人左右,发放宣传册500余份,纪念品350份,记者采访群众的满意度达到了95%,群众对《条例》认知度显著提升;社会共治营建方面,各地累计开展现场活动30余次,通过进社区、进牧区、进校园,走向街道、走向公园等人流密集处大范围的宣传,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热烈。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持续深化普法成果,定期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成效评估,定期开展执法能力“回头看”与群众满意度调查,推动普法成果切实转化为基层执法规范度、古树健康度、群众参与度的全面提升,让每一棵古树都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注入持久法治动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启动《条例》进基层林草主管部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向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和103个旗县及其下辖1000余个乡镇(苏木)林草主管部门系统发放《条例》原文及配套图解海报。这一活动不仅是普法形式的创新,更是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实践。从工作层面看,实现基层林草主管部门的全覆盖具有深刻的战略意义与必要性。

一、必要性:基层普法是法治落地的关键环节

基层普法是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的核心抓手,其成效直接关系法律文本能否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内蒙古此次《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普法行动创新采用“下沉式”宣传模式,通过“法律原文+图解海报”的双轨呈现方式,在确保法律规范性的同时,通过可视化手段提炼管护责任、禁止行为等核心内容,有效解决了基层工作者“看不懂、记不住、用不上”的实践痛点。这种精准普法既强化了法律权威,又为古树建档挂牌、日常巡护等具体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在覆盖范围上,采取“纵向到底”的穿透式传播,系统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苏木)四级林草主管部门,确保政策执行链条不断层,切实筑牢古树名木保护的法治根基。

二、重要性:构建“三位一体”的基层生态法治新格局

内蒙古此次《条例》普法活动的全面铺开,彰显了法治建设在生态文明领域的重要价值。从生态安全维度,系统性普法为4481株古树名木和169个古树群构筑起坚实的法治防护网,通过明确管护标准、细化禁止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有效防范了工程建设移植、商业开发破坏等高风险行为。从文化传承角度,普法过程将现代法治理念与地方传统有机结合,如“敖包普法”“那达慕普法”,既强化了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又唤醒了农牧民群众自发保护意识。从治理效能层面,各地通过建立“林长+”、“旅游+”、“科研+”等多元机制,推动古树保护从单一部门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这种扎根基层的法治实践,正在使每棵古树成为生态文明的活态法治教材,让保护古树名木的理念深植人心。

三、实践路径:从“全覆盖”到“真见效”

以此次基层林草主管部门普法为契机,全区多地拓展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开展培训、现场宣讲、电子屏幕展播等,普法成效显著。基层能力提升方面: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全旗六个苏木乡、护林员、草管员和基层林草工作者300余人开展专业培训,对《条例》的重要意义、核心条款进行深入解读,并结合地区古树名木的分布实际、保护现状及重要意义,有效提升了基层林草工作人员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群众认知深化方面:二连浩特市于6月30日至7月1日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受宣群众达到了800人左右,发放宣传册500余份,纪念品350份,记者采访群众的满意度达到了95%,群众对《条例》认知度显著提升;社会共治营建方面,各地累计开展现场活动30余次,通过进社区、进牧区、进校园,走向街道、走向公园等人流密集处大范围的宣传,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热烈。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持续深化普法成果,定期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成效评估,定期开展执法能力“回头看”与群众满意度调查,推动普法成果切实转化为基层执法规范度、古树健康度、群众参与度的全面提升,让每一棵古树都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注入持久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