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林办建字〔2018〕8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萨仁陶格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内蒙古临河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列入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并予以重点支持的建议》(第120号)收悉。结合自治区发改委的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3年,原国家林业局批建临河国家湿地公园为试点。自批建以来,我厅在国家项目投资及政策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共实施湿地保护补助项目2个,中央投资600万元,并将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通过采取黄河流域退耕还湿等措施,恢复湿地、扩大湿地面积,采取湿地植被恢复、生态补水、清淤疏浚、污染治理等措施,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同时,经与自治区发改委对接,已将临河国家湿地公园实施湿地保护工程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今后,我厅将继续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临河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给予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