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全区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2-03 14:34:5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129日,全区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1年,全区林草系统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生态保护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紧扣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 “一线一区两带”总体布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2021年,全区共完成造林、种草分别达到438万亩、1666.8万亩,完成防沙治沙530.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4302万株。资源保护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监管保护,灾害防控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区火灾起数和受害面积较2020年下降75.2%和66.7%,完成防治7801万亩。编制印发《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印发了自治区林长制实施意见,建成五级林长体系,全区29435名各级林长全部到岗上任。在全国率先开展地方财政补贴型草原保险试点。组织编制《内蒙古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推动林业碳汇造林项目开展交易试点。组建了15个林草科技创新团队,启动实施17个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在全区开展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为17341名生态护林员提供意外风险和疫情防控等风险保障;积极释放生态扶贫红利,实施林业产业化项目16个,带动1200余户农牧民增收。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2022全区林草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准“稳中求进”这个总基调,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个政治责任,锚定“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这个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既谋长远、又抓当前,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真抓实干,以更加积极、更加科学的态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为自治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贡献林草力量。


会议要求,2022年全区林草工作要重点聚焦“一线一区两带”总体布局,不断提高造林种草成效,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工作,把森林草原质量提升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全力推进森林草原质量提升,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修复,着力提升黄河流域森林面积和草原植被盖度;毫不放松抓好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持续加强林草资源监管和林草专项整治,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提升灾害防控能力和水平,突出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增强林草事业发展活力和动力,深入推进林长制,不断深化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和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实施草原“三权分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拓展生态扶贫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继续落实“两补偿、两带动”,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发展壮大林沙草产业;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围绕林草领域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统筹推进林草科技工作,施林草种业振兴行动,提升生态用种供给能力,扎实推动林草普法宣传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林草资源网络感知系统,全力推进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坚持示范先行,有序推进林草湿碳汇工作,出台《内蒙古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完成全区森林草原湿地碳储量碳汇量计量监测,扎实推进生态建设企业开展林业碳汇交易等试点示范,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林草湿碳汇行动,支撑保障林草湿碳汇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全区林草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推动新时代林草事业全面提升、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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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2-0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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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1月29日,全区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1年,全区林草系统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生态保护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紧扣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 “一线一区两带”总体布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2021年,全区共完成造林、种草分别达到438万亩、1666.8万亩,完成防沙治沙530.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4302万株。资源保护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监管保护,灾害防控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区火灾起数和受害面积较2020年下降75.2%和66.7%,完成防治7801万亩。编制印发《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印发了自治区林长制实施意见,建成了五级林长体系,全区29435名各级林长全部到岗上任。在全国率先开展地方财政补贴型草原保险试点。组织编制《内蒙古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推动林业碳汇造林项目开展交易试点。组建了15个林草科技创新团队,启动实施17个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在全区开展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为17341名生态护林员提供意外风险和疫情防控等风险保障;积极释放生态扶贫红利,实施林业产业化项目16个,带动1200余户农牧民增收。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2022年,全区林草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准“稳中求进”这个总基调,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个政治责任,锚定“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这个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既谋长远、又抓当前,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真抓实干,以更加积极、更加科学的态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为自治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贡献林草力量。
  会议要求,2022年全区林草工作要重点聚焦“一线一区两带”总体布局,不断提高造林种草成效,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工作,把森林草原质量提升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全力推进森林草原质量提升,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修复,着力提升黄河流域森林面积和草原植被盖度;毫不放松抓好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持续加强林草资源监管和林草专项整治,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提升灾害防控能力和水平,突出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增强林草事业发展活力和动力,深入推进林长制,不断深化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和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实施草原“三权分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拓展生态扶贫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继续落实“两补偿、两带动”,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发展壮大林沙草产业;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围绕林草领域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统筹推进林草科技工作,施林草种业振兴行动,提升生态用种供给能力,扎实推动林草普法宣传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林草资源网络感知系统,全力推进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坚持示范先行,有序推进林草湿碳汇工作,出台《内蒙古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完成全区森林草原湿地碳储量碳汇量计量监测,扎实推进生态建设企业开展林业碳汇交易等试点示范,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林草湿碳汇行动,支撑保障林草湿碳汇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全区林草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推动新时代林草事业全面提升、全面进步。
  

129日,全区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1年,全区林草系统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生态保护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紧扣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 “一线一区两带”总体布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2021年,全区共完成造林、种草分别达到438万亩、1666.8万亩,完成防沙治沙530.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4302万株。资源保护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监管保护,灾害防控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区火灾起数和受害面积较2020年下降75.2%和66.7%,完成防治7801万亩。编制印发《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印发了自治区林长制实施意见,建成五级林长体系,全区29435名各级林长全部到岗上任。在全国率先开展地方财政补贴型草原保险试点。组织编制《内蒙古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推动林业碳汇造林项目开展交易试点。组建了15个林草科技创新团队,启动实施17个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在全区开展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为17341名生态护林员提供意外风险和疫情防控等风险保障;积极释放生态扶贫红利,实施林业产业化项目16个,带动1200余户农牧民增收。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2022全区林草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准“稳中求进”这个总基调,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个政治责任,锚定“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这个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既谋长远、又抓当前,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真抓实干,以更加积极、更加科学的态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为自治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贡献林草力量。


会议要求,2022年全区林草工作要重点聚焦“一线一区两带”总体布局,不断提高造林种草成效,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工作,把森林草原质量提升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全力推进森林草原质量提升,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修复,着力提升黄河流域森林面积和草原植被盖度;毫不放松抓好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持续加强林草资源监管和林草专项整治,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提升灾害防控能力和水平,突出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增强林草事业发展活力和动力,深入推进林长制,不断深化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和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实施草原“三权分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拓展生态扶贫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继续落实“两补偿、两带动”,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发展壮大林沙草产业;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围绕林草领域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统筹推进林草科技工作,施林草种业振兴行动,提升生态用种供给能力,扎实推动林草普法宣传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林草资源网络感知系统,全力推进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坚持示范先行,有序推进林草湿碳汇工作,出台《内蒙古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完成全区森林草原湿地碳储量碳汇量计量监测,扎实推进生态建设企业开展林业碳汇交易等试点示范,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林草湿碳汇行动,支撑保障林草湿碳汇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全区林草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推动新时代林草事业全面提升、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