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林业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15:04:4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内林草人发〔2022〕126号               

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区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 申报评审条件

林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 申报评审政策

(一) 林业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交由自治区林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二) 凡因机构改革转隶到全区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事业单位的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已取得农牧业系列职称资格(限草原相关专业)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参加2022年林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

(三) 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数推荐申报评审林业系列职称,确需超岗位职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正高级、副高级申报总数均严格控制在已设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中初级职称评审控制指数,由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才实际统筹安排。对不按规定超岗位比例申报的单位,不予受理。

三、 申报评审要求

(一)网上注册填报信息。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人员申报职称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登录,在业务办理—2022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填报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相关材料佐证。申报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需进行脱密处理,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三)申报资格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林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当年申报时间。所有申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四、 申报组织要求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2022年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推进。

联 系 人:杨  倩

联系方式:0471-3380217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日

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保护总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
电话:0471-3380600 邮编:010020
蒙ICP备19003945号
 

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林业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朗读

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林业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林草人发〔2022〕126号               
  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区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 申报评审条件
  林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 申报评审政策
  (一) 林业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交由自治区林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二) 凡因机构改革转隶到全区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事业单位的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已取得农牧业系列职称资格(限草原相关专业)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参加2022年林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
  (三) 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数推荐申报评审林业系列职称,确需超岗位职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正高级、副高级申报总数均严格控制在已设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中初级职称评审控制指数,由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才实际统筹安排。对不按规定超岗位比例申报的单位,不予受理。
  三、 申报评审要求
  (一)网上注册填报信息。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人员申报职称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登录,在业务办理—2022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填报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相关材料佐证。申报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需进行脱密处理,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三)申报资格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林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当年申报时间。所有申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四、 申报组织要求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2022年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推进。
  联 系 人:杨  倩
  联系方式:0471-3380217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日
  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
  

                                 内林草人发〔2022〕126号               

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区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 申报评审条件

林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 申报评审政策

(一) 林业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交由自治区林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二) 凡因机构改革转隶到全区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事业单位的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已取得农牧业系列职称资格(限草原相关专业)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参加2022年林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

(三) 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数推荐申报评审林业系列职称,确需超岗位职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正高级、副高级申报总数均严格控制在已设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中初级职称评审控制指数,由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才实际统筹安排。对不按规定超岗位比例申报的单位,不予受理。

三、 申报评审要求

(一)网上注册填报信息。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人员申报职称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登录,在业务办理—2022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填报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相关材料佐证。申报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需进行脱密处理,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三)申报资格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林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当年申报时间。所有申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四、 申报组织要求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2022年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推进。

联 系 人:杨  倩

联系方式:0471-3380217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日

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