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将临河黄河、纳林湖等12处湿地列入《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
2022年11月20日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将临河黄河、纳林湖等12处湿地列入《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