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元利巷
邮编:010051
电话/传真:0471-2342610
附件: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关于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元利巷邮编:010051电话/传真:0471-2342610 附件: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2024年1月5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元利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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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