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11:33:03           来源:草原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准确掌握全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对2023年全区草原保护、修复和利用等情况进行了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现公布如下。


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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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来源: 草原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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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准确掌握全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对2023年全区草原保护、修复和利用等情况进行了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现公布如下。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2月26日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准确掌握全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对2023年全区草原保护、修复和利用等情况进行了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现公布如下。


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