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准确掌握全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对2023年全区草原保护、修复和利用等情况进行了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现公布如下。
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26日
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准确掌握全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对2023年全区草原保护、修复和利用等情况进行了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现公布如下。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2月26日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准确掌握全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对2023年全区草原保护、修复和利用等情况进行了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现公布如下。
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