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元利巷
邮编:010051
电话/传真:0471-2342610
附件: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关于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元利巷邮编:010051电话/传真:0471-2342610附件: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2025年1月3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元利巷
邮编:0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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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