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94号)要求,现将我局系统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名册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7日—7月23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471-3380217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
邮 编:010010
附件:2025年正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花名册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16日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系统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94号)要求,现将我局系统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名册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7日—7月23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受理单位: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71-3380217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邮 编:010010附件:2025年正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花名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7月16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94号)要求,现将我局系统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名册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7日—7月23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471-3380217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
邮 编:010010
附件:2025年正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花名册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