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注销林木(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5年2月-2025年10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的宁城县青山林场等6家生产经营单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以及通过“双随机”抽查发现内蒙古科润农牧业有限公司,在取得许可证后一年多未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规对该许可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自许可证注销之日起,被注销的林木(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及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林木(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2025年2月-2025年10月) 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