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问题
一是无种子加工设备(种子烘干、清选设备);
二是缺少与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瑞金草业贸易有限公司的种子采购合同;
三是未提供种子自检原始记录,种子质量检验证书;
四是未提供种子购入和销售的标签和使用说明。
二、整改要求
一是购置种子加工设备,购置仪器设施设备需符合种子加工要求。
二是完善档案中的生产经营记录。补充与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瑞金草业贸易有限公司的种子采购合同的种子采购合同。
三是参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种子的自检管理,补充档案中种子的自检原始记录,种子质量检验证书。
四是参照《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加强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
你公司应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行为。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并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申请复查。
2025年11月18日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结果告知书, 内蒙古容博绿昌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通知书》(内林草便函﹝2025﹞897号)要求,我局于2025年6月1日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档案标签、种苗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现就抽查结果告知如下:一、存在问题一是无种子加工设备(种子烘干、清选设备);二是缺少与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瑞金草业贸易有限公司的种子采购合同;三是未提供种子自检原始记录,种子质量检验证书;四是未提供种子购入和销售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二、整改要求一是购置种子加工设备,购置仪器设施设备需符合种子加工要求。二是完善档案中的生产经营记录。补充与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瑞金草业贸易有限公司的种子采购合同的种子采购合同。三是参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种子的自检管理,补充档案中种子的自检原始记录,种子质量检验证书。四是参照《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加强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你公司应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行为。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并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申请复查。 2025年11月18日
一、存在问题
一是无种子加工设备(种子烘干、清选设备);
二是缺少与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瑞金草业贸易有限公司的种子采购合同;
三是未提供种子自检原始记录,种子质量检验证书;
四是未提供种子购入和销售的标签和使用说明。
二、整改要求
一是购置种子加工设备,购置仪器设施设备需符合种子加工要求。
二是完善档案中的生产经营记录。补充与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瑞金草业贸易有限公司的种子采购合同的种子采购合同。
三是参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种子的自检管理,补充档案中种子的自检原始记录,种子质量检验证书。
四是参照《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加强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
你公司应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行为。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并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申请复查。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