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上半年乌兰察布市林草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7-23 00:00:00           来源: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

今年以来,全市林草生态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林草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序推进造林种草和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的好成绩。

一、林草生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计划实施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58.31万亩。

截至目前,共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43.37万亩,占计划任务的94.2%。其中:完成新造林41.97万亩,包括国家重点工程18.47万亩,地方重点区域绿化6万亩,义务植树造林3.5万亩,“蚂蚁森林”公益造林4万亩,特色经济林10万亩;完成营林21万亩;完成草原生态建设与修复项目180.4万亩总结上半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亮点:

(一)固本强基,涵养林草资源

严格落实领导包片负责制,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和技术指导,沙源、退耕等国家重点工程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采取围栏封育、补播种草、育苗移栽、切根松耙等方式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7.2万亩,项目区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各建成一处固定监测点,为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提供了数据支撑;通过财政补贴、企业带动、收益分红等办法,建成了以123苹果、锦绣海棠、大接杏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10万亩,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还带动了贫困户脱贫增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义务植树,精心组织实施蚂蚁森林公益造林项目,特别是市区两级干部义务植树基地高标准建设,栽植地径6cm以上的山桃、紫叶稠李等果树320亩、近1万株,成活率达98%以上,真正做到了国土绿化增速、森林质量增效、产业富民增收

(二)点面开花,推进乡村振兴

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和庭院经济林建设工作,建成乔灌花草结合的精品示范村94个,前山乡村绿化率达到30%,后山达到27%以上。严格按照“因村施策、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在条件好的地块栽植特色经济林,有61个村集体经济建设特色经济林1.6万亩90户贫困户发展了小果园,栽植经济林苗木8.3万株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方式,在每个旗县选择几个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执行力较强的村屯,打造精品绿化示范村,借助示范村的辐射作用,达到了一个亮点辐射一个示范带、一个示范带带动一个示范旗县、一个示范旗县引领全市村屯绿化整体推进的效果。

(三)措施精准,提高扶贫实效

巩固升级“两补偿两带动”生态扶贫工作,在“两补偿”方面,开展了护林护草员精准选聘大排查,派出11个督查组对全市9102贫困护林护草员进行了逐一排查,发现有106名护林员存在一人双岗、无劳动能力等问题,已责成相关旗县进行了整改。同时今年还向自治区林草局新争取了318名国家生态护林员,占全区总名额的49%。落实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1.6亿元,惠及8.1万贫困人口,人均补贴361元。在“两带动”方面,依托特色经济林建设、国家重点林业工程项目,1014名贫困人口通过参与工程建设,人均增收1989元在建设青山绿水中实现脱贫增收。

(四)聚焦整改,保护生态屏障

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牵头任务整改;国家森林督查疑似图斑完成整改并销号503林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持续改善。加强了野生动物、自然保护的保护管理完成了全市31处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评估论证和优化整合工作组织开展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工作,编制完成了《综合考察报告》《国家地质公园申报书》并上报自治区加大野生动物防控力度全面排查整治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的各类场点;举办了“爱鸟周”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五)守住底线,加强资源保护

全面开展了林地变更调查;编制完成并上报了全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查处各类涉林涉草违法案件224起,受理办结征占用林地草原项目90项、0.73万亩,有效保护了全市林草资源。加强了防扑火基础建设,为全市重点国有林场和高火险区周边行政村配备了860台德国进口斯蒂尔风力灭火机、30002号工具、4000枚灭火弹2000套单兵装备,实现了上半年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加大了禁牧执法力度,开展了3轮日常巡查,累计说服教育2543余人次,行政处罚337起罚款20多万;狠抓了森林草原虫鼠害防治,完成落叶松尺蠖虫害防1.23万亩,草原鼠虫害防治483.52万亩,防效达90%以上,有效保证了全市松林景观安全,降低了鼠间鼠疫发生风险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是国家项目资金到位率低,任务落实困难。去年年底自治区对2016~2019年度中央财政预算投资的沙源、退耕等国家重点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我市各旗县均存在不同程度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旗县的项目资金支付率不足10%。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是经济林地块难落实,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现有宜林条件普遍较差,立地条件好、适宜种植经济林的地块多为基本农田,不允许种植经济林,经济林地块难落实加之政府对发展经济林补贴低,今年的苗木补贴力度较往年有所减小,农民、村集体觉得种植经济林投入大,收益见效慢,发展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受疫情、墒情影响,苗木“成活、保存”两率不高。去冬今春有效降水较少,再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苗木调运,种植时令延后,今年新种和已栽植的林木存活、保存较差。特别是前几年地方投资打造的重点区域绿化项目到期移交后,因缺少有效降水导致保存率显著下降,G55、G6高速两侧绿化出现黄叶和抽稍现象,个别小班死亡树木较多。建议旗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到期绿化项目的后续浇水养护工作。

林草执法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林草部门执法监管困难加大,一方面是部分草原监督管理人员在改革划转时分流到了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由以前的158人锐减到88人,每个旗县平均7人左右,最少的旗县仅1~2人,草原监督管理与执法人手短缺;另一方面森林公安转隶在即,非法征占用林草地、私挖乱采等破坏林草资源的案件很难监管到位。特别在禁牧、防火执法方面,以口头教育、行政处罚为主,刑事犯罪少,森林公安划转到地方后,不再受理行政案件,而旗县部门专职人员少、且没有执法权限,无权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林草部门执法监管存在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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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乌兰察布市林草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7-23
来源: 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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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乌兰察布市林草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林草生态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林草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序推进造林种草和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的好成绩。
  一、林草生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计划实施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58.31万亩。
  截至目前,共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43.37万亩,占计划任务的94.2%。其中:完成新造林41.97万亩,包括国家重点工程18.47万亩,地方重点区域绿化6万亩,义务植树造林3.5万亩,“蚂蚁森林”公益造林4万亩,特色经济林10万亩;完成营林21万亩;完成草原生态建设与修复项目180.4万亩。总结上半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亮点:
  (一)固本强基,涵养林草资源
  严格落实领导包片负责制,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和技术指导,沙源、退耕等国家重点工程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采取围栏封育、补播种草、育苗移栽、切根松耙等方式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7.2万亩,项目区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各建成一处固定监测点,为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提供了数据支撑;通过财政补贴、企业带动、收益分红等办法,建成了以123苹果、锦绣海棠、大接杏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10万亩,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还带动了贫困户脱贫增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义务植树,精心组织实施蚂蚁森林公益造林项目,特别是市区两级干部义务植树基地高标准建设,栽植地径6cm以上的山桃、紫叶稠李等果树320亩、近1万株,成活率达98%以上,真正做到了国土绿化增速、森林质量增效、产业富民增收。
  (二)点面开花,推进乡村振兴
  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和庭院经济林建设工作,建成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精品示范村94个,前山乡村绿化率达到30%,后山达到27%以上。严格按照“因村施策、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在条件好的地块栽植特色经济林,有61个村集体经济建设特色经济林1.6万亩,有90户贫困户发展了小果园,栽植经济林苗木8.3万株。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方式,在每个旗县选择几个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执行力较强的村屯,打造精品绿化示范村,借助示范村的辐射作用,达到了一个亮点辐射一个示范带、一个示范带带动一个示范旗县、一个示范旗县引领全市村屯绿化整体推进的效果。
  (三)措施精准,提高扶贫实效
  巩固升级“两补偿两带动”生态扶贫工作,在“两补偿”方面,开展了护林护草员精准选聘大排查,派出11个督查组对全市9102名贫困护林护草员进行了逐一排查,发现有106名护林员存在一人双岗、无劳动能力等问题,已责成相关旗县进行了整改。同时今年还向自治区林草局新争取了318名国家生态护林员,占全区总名额的49%。落实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1.6亿元,惠及8.1万贫困人口,人均补贴361元。在“两带动”方面,依托特色经济林建设、国家重点林业工程项目,有1014名贫困人口通过参与工程建设,人均增收1989元,在建设青山绿水中实现了脱贫增收。
  (四)聚焦整改,保护生态屏障
  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牵头任务整改;国家森林督查疑似图斑完成整改并销号503处,林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持续改善。加强了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管理,完成了全市31处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评估论证和优化整合工作;组织开展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工作,编制完成了《综合考察报告》《国家地质公园申报书》并上报自治区;加大了野生动物防控力度,全面排查整治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的各类场点;举办了“爱鸟周”活动,切实提高了全社会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五)守住底线,加强资源保护
  全面开展了年度林地变更调查;编制完成并上报了全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查处各类涉林涉草违法案件224起,受理办结征占用林地草原项目90项、0.73万亩,有效保护了全市林草资源。加强了防扑火基础建设,为全市重点国有林场和高火险区周边的行政村配备了860台德国进口斯蒂尔风力灭火机、3000把2号工具、4000枚灭火弹、2000套单兵装备,实现了上半年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加大了禁牧执法力度,开展了3轮日常巡查,累计说服教育2543余人次,行政处罚337起、罚款20多万元;狠抓了森林草原虫鼠害防治,完成落叶松尺蠖虫害防治1.23万亩,草原鼠虫害防治483.52万亩,防效达90%以上,有效保证了全市松林景观安全,降低了鼠间鼠疫发生风险。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国家项目资金到位率低,任务落实困难。去年年底自治区对2016~2019年度中央财政预算投资的沙源、退耕等国家重点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我市各旗县均存在不同程度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旗县的项目资金支付率不足10%。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经济林地块难落实,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现有的宜林地条件普遍较差,立地条件好、适宜种植经济林的地块多为基本农田,不允许种植经济林,经济林地块难落实。加之政府对发展经济林补贴低,今年的苗木补贴力度较往年有所减小,农民、村集体觉得种植经济林投入大,收益见效慢,发展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受疫情、墒情影响,苗木“成活、保存”两率不高。去冬今春有效降水较少,再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苗木调运,种植时令延后,今年新种和已栽植的林木存活、保存较差。特别是前几年地方投资打造的重点区域绿化项目到期移交后,因缺少有效降水导致保存率显著下降,G55、G6高速两侧绿化出现黄叶和抽稍现象,个别小班死亡树木较多。建议旗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到期绿化项目的后续浇水养护工作。
  四是林草执法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林草部门执法监管困难加大,一方面是部分草原监督管理人员在改革划转时分流到了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由以前的158人锐减到88人,每个旗县平均7人左右,最少的旗县仅1~2人,草原监督管理与执法人手短缺;另一方面森林公安转隶在即,非法征占用林草地、私挖乱采等破坏林草资源的案件很难监管到位。特别在禁牧、防火执法方面,以口头教育、行政处罚为主,刑事犯罪少,森林公安划转到地方后,不再受理行政案件,而旗县部门专职人员少、且没有执法权限,无权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林草部门执法监管存在很大困难。

今年以来,全市林草生态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林草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序推进造林种草和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的好成绩。

一、林草生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计划实施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58.31万亩。

截至目前,共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43.37万亩,占计划任务的94.2%。其中:完成新造林41.97万亩,包括国家重点工程18.47万亩,地方重点区域绿化6万亩,义务植树造林3.5万亩,“蚂蚁森林”公益造林4万亩,特色经济林10万亩;完成营林21万亩;完成草原生态建设与修复项目180.4万亩总结上半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亮点:

(一)固本强基,涵养林草资源

严格落实领导包片负责制,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和技术指导,沙源、退耕等国家重点工程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采取围栏封育、补播种草、育苗移栽、切根松耙等方式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7.2万亩,项目区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各建成一处固定监测点,为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提供了数据支撑;通过财政补贴、企业带动、收益分红等办法,建成了以123苹果、锦绣海棠、大接杏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10万亩,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还带动了贫困户脱贫增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义务植树,精心组织实施蚂蚁森林公益造林项目,特别是市区两级干部义务植树基地高标准建设,栽植地径6cm以上的山桃、紫叶稠李等果树320亩、近1万株,成活率达98%以上,真正做到了国土绿化增速、森林质量增效、产业富民增收

(二)点面开花,推进乡村振兴

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和庭院经济林建设工作,建成乔灌花草结合的精品示范村94个,前山乡村绿化率达到30%,后山达到27%以上。严格按照“因村施策、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在条件好的地块栽植特色经济林,有61个村集体经济建设特色经济林1.6万亩90户贫困户发展了小果园,栽植经济林苗木8.3万株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方式,在每个旗县选择几个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执行力较强的村屯,打造精品绿化示范村,借助示范村的辐射作用,达到了一个亮点辐射一个示范带、一个示范带带动一个示范旗县、一个示范旗县引领全市村屯绿化整体推进的效果。

(三)措施精准,提高扶贫实效

巩固升级“两补偿两带动”生态扶贫工作,在“两补偿”方面,开展了护林护草员精准选聘大排查,派出11个督查组对全市9102贫困护林护草员进行了逐一排查,发现有106名护林员存在一人双岗、无劳动能力等问题,已责成相关旗县进行了整改。同时今年还向自治区林草局新争取了318名国家生态护林员,占全区总名额的49%。落实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1.6亿元,惠及8.1万贫困人口,人均补贴361元。在“两带动”方面,依托特色经济林建设、国家重点林业工程项目,1014名贫困人口通过参与工程建设,人均增收1989元在建设青山绿水中实现脱贫增收。

(四)聚焦整改,保护生态屏障

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牵头任务整改;国家森林督查疑似图斑完成整改并销号503林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持续改善。加强了野生动物、自然保护的保护管理完成了全市31处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评估论证和优化整合工作组织开展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工作,编制完成了《综合考察报告》《国家地质公园申报书》并上报自治区加大野生动物防控力度全面排查整治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的各类场点;举办了“爱鸟周”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五)守住底线,加强资源保护

全面开展了林地变更调查;编制完成并上报了全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查处各类涉林涉草违法案件224起,受理办结征占用林地草原项目90项、0.73万亩,有效保护了全市林草资源。加强了防扑火基础建设,为全市重点国有林场和高火险区周边行政村配备了860台德国进口斯蒂尔风力灭火机、30002号工具、4000枚灭火弹2000套单兵装备,实现了上半年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加大了禁牧执法力度,开展了3轮日常巡查,累计说服教育2543余人次,行政处罚337起罚款20多万;狠抓了森林草原虫鼠害防治,完成落叶松尺蠖虫害防1.23万亩,草原鼠虫害防治483.52万亩,防效达90%以上,有效保证了全市松林景观安全,降低了鼠间鼠疫发生风险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是国家项目资金到位率低,任务落实困难。去年年底自治区对2016~2019年度中央财政预算投资的沙源、退耕等国家重点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我市各旗县均存在不同程度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旗县的项目资金支付率不足10%。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是经济林地块难落实,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现有宜林条件普遍较差,立地条件好、适宜种植经济林的地块多为基本农田,不允许种植经济林,经济林地块难落实加之政府对发展经济林补贴低,今年的苗木补贴力度较往年有所减小,农民、村集体觉得种植经济林投入大,收益见效慢,发展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受疫情、墒情影响,苗木“成活、保存”两率不高。去冬今春有效降水较少,再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苗木调运,种植时令延后,今年新种和已栽植的林木存活、保存较差。特别是前几年地方投资打造的重点区域绿化项目到期移交后,因缺少有效降水导致保存率显著下降,G55、G6高速两侧绿化出现黄叶和抽稍现象,个别小班死亡树木较多。建议旗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到期绿化项目的后续浇水养护工作。

林草执法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林草部门执法监管困难加大,一方面是部分草原监督管理人员在改革划转时分流到了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由以前的158人锐减到88人,每个旗县平均7人左右,最少的旗县仅1~2人,草原监督管理与执法人手短缺;另一方面森林公安转隶在即,非法征占用林草地、私挖乱采等破坏林草资源的案件很难监管到位。特别在禁牧、防火执法方面,以口头教育、行政处罚为主,刑事犯罪少,森林公安划转到地方后,不再受理行政案件,而旗县部门专职人员少、且没有执法权限,无权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林草部门执法监管存在很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