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在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中获批重新组建
发布时间:2021-01-27 00:00:00           来源:大青山保护区管理局

1月8日,重新组建的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式挂牌。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转隶由重新组建的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垂直管理,为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编委会批复,重新组建的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获批编制为129名。其中,局本级30名,6个分支机构99名。下设6个内设科室,分别是政工科、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经营管理科、生态修复科、执法科。配置处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机构改革后,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的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管理辖区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监督、管理和生态建设修复工作;承担本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落实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查处破坏本区域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本区域自然资源调查、科学研究、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承担本区域国有林草资源经营保护和林地草原使用权登记相关工作;承担本区域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工作,规范建设、参观、旅游等经济活动;组织引导社会参与共建共管;承担本区域国有林场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在本次事业单位改革前,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成立已11年。多年来,包头分局依法加强管理,终结了大青山沿山采石采沙历史,完成165家工矿企业的清理整顿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休养生息,生态修复全面开始。包头分局成立以来,致力于资源管护。通过多年实践磨炼,保护区形成一支稳定的监管队伍,已形成良好工作模式,防火禁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散放偷牧行为受到强力遏制,火灾发生率大幅降低。为了推进大青山保护与利用的共同发展,包头分局落实生态旅游规划,不断促进生态旅游与当地经济融合发展,辖区生态旅游基本搭建成型。保护区一期基础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初步形成监管网络。搭建起管理站巡查管护、分局督查监管、自治区抽查管理、森林公安执法查办的管理体系。多年来,保护区法制建设探索发展,初步形成法治体系和框架,积累了丰富的管护执法经验,一些违法案件被依法查办,有力震摄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大力推行 “山长制”,包头辖区四级山长制体系全面建立,资源管理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大青山自然保护区艰难奋斗的十年取得了明显成绩,也遇到了诸多困难,事业单位改革为保护区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一是困扰保护区多年的管理体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为大青山生态建设大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大青山生态建设将融入全区生态建设总框架和沿黄生态建设总规划统筹考虑,保护区生态建设迎来发展新机遇。三是大青山生态建设进入专业化发展的新时期。生态监测、野生动植物调查、科学研究等工作将大量开展。四是保护区监管队伍将得到更多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培训,保护区监管水平和协调程度将由此进一步提升。

机构改革后,保护区生态建设将由协调管理模式向服务监管模式转变。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思想,在大青山生态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下,保护区管理机构下一步将在优化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生态功能科学利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保护区法制建设将进一步突显,执法协调能力将明显增强。大青山生态建设影响力将不断加强,并逐步发展成为内蒙古生态建设的新名片、新品牌。

我们有理由相信,改革带来的不仅是结构的重新组合,更多是未来事业的蓬勃发展。保护区未来十年生态建设的新篇章将会妙笔书写山青、水秀、生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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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在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中获批重新组建

发布时间:2021-01-27
来源: 大青山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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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在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中获批重新组建,
   
  1月8日,重新组建的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式挂牌。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转隶由重新组建的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垂直管理,为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编委会批复,重新组建的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获批编制为129名。其中,局本级30名,6个分支机构99名。下设6个内设科室,分别是政工科、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经营管理科、生态修复科、执法科。配置处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机构改革后,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的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管理辖区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监督、管理和生态建设修复工作;承担本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落实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查处破坏本区域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本区域自然资源调查、科学研究、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承担本区域国有林草资源经营保护和林地草原使用权登记相关工作;承担本区域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工作,规范建设、参观、旅游等经济活动;组织引导社会参与共建共管;承担本区域国有林场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在本次事业单位改革前,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成立已11年。多年来,包头分局依法加强管理,终结了大青山沿山采石采沙历史,完成165家工矿企业的清理整顿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休养生息,生态修复全面开始。包头分局成立以来,致力于资源管护。通过多年实践磨炼,保护区形成一支稳定的监管队伍,已形成良好工作模式,防火禁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散放偷牧行为受到强力遏制,火灾发生率大幅降低。为了推进大青山保护与利用的共同发展,包头分局落实生态旅游规划,不断促进生态旅游与当地经济融合发展,辖区生态旅游基本搭建成型。保护区一期基础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初步形成监管网络。搭建起管理站巡查管护、分局督查监管、自治区抽查管理、森林公安执法查办的管理体系。多年来,保护区法制建设探索发展,初步形成法治体系和框架,积累了丰富的管护执法经验,一些违法案件被依法查办,有力震摄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大力推行 “山长制”,包头辖区四级山长制体系全面建立,资源管理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大青山自然保护区艰难奋斗的十年取得了明显成绩,也遇到了诸多困难,事业单位改革为保护区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一是困扰保护区多年的管理体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为大青山生态建设大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大青山生态建设将融入全区生态建设总框架和沿黄生态建设总规划统筹考虑,保护区生态建设迎来发展新机遇。三是大青山生态建设进入专业化发展的新时期。生态监测、野生动植物调查、科学研究等工作将大量开展。四是保护区监管队伍将得到更多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培训,保护区监管水平和协调程度将由此进一步提升。
  机构改革后,保护区生态建设将由协调管理模式向服务监管模式转变。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思想,在大青山生态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下,保护区管理机构下一步将在优化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生态功能科学利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保护区法制建设将进一步突显,执法协调能力将明显增强。大青山生态建设影响力将不断加强,并逐步发展成为内蒙古生态建设的新名片、新品牌。
  我们有理由相信,改革带来的不仅是结构的重新组合,更多是未来事业的蓬勃发展。保护区未来十年生态建设的新篇章将会妙笔书写山青、水秀、生态美。

1月8日,重新组建的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式挂牌。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转隶由重新组建的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垂直管理,为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编委会批复,重新组建的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获批编制为129名。其中,局本级30名,6个分支机构99名。下设6个内设科室,分别是政工科、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经营管理科、生态修复科、执法科。配置处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机构改革后,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的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管理辖区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监督、管理和生态建设修复工作;承担本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落实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查处破坏本区域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本区域自然资源调查、科学研究、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承担本区域国有林草资源经营保护和林地草原使用权登记相关工作;承担本区域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工作,规范建设、参观、旅游等经济活动;组织引导社会参与共建共管;承担本区域国有林场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在本次事业单位改革前,内蒙古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成立已11年。多年来,包头分局依法加强管理,终结了大青山沿山采石采沙历史,完成165家工矿企业的清理整顿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休养生息,生态修复全面开始。包头分局成立以来,致力于资源管护。通过多年实践磨炼,保护区形成一支稳定的监管队伍,已形成良好工作模式,防火禁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散放偷牧行为受到强力遏制,火灾发生率大幅降低。为了推进大青山保护与利用的共同发展,包头分局落实生态旅游规划,不断促进生态旅游与当地经济融合发展,辖区生态旅游基本搭建成型。保护区一期基础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初步形成监管网络。搭建起管理站巡查管护、分局督查监管、自治区抽查管理、森林公安执法查办的管理体系。多年来,保护区法制建设探索发展,初步形成法治体系和框架,积累了丰富的管护执法经验,一些违法案件被依法查办,有力震摄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大力推行 “山长制”,包头辖区四级山长制体系全面建立,资源管理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大青山自然保护区艰难奋斗的十年取得了明显成绩,也遇到了诸多困难,事业单位改革为保护区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一是困扰保护区多年的管理体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为大青山生态建设大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大青山生态建设将融入全区生态建设总框架和沿黄生态建设总规划统筹考虑,保护区生态建设迎来发展新机遇。三是大青山生态建设进入专业化发展的新时期。生态监测、野生动植物调查、科学研究等工作将大量开展。四是保护区监管队伍将得到更多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培训,保护区监管水平和协调程度将由此进一步提升。

机构改革后,保护区生态建设将由协调管理模式向服务监管模式转变。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思想,在大青山生态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下,保护区管理机构下一步将在优化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生态功能科学利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保护区法制建设将进一步突显,执法协调能力将明显增强。大青山生态建设影响力将不断加强,并逐步发展成为内蒙古生态建设的新名片、新品牌。

我们有理由相信,改革带来的不仅是结构的重新组合,更多是未来事业的蓬勃发展。保护区未来十年生态建设的新篇章将会妙笔书写山青、水秀、生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