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司法厅和林草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到锡林郭勒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开展调研。邀请锡林郭勒盟司法、林草、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农牧、财政、发改、公安等部门,以及部分旗(市)林草局、嘎查牧民代表、蒙东电力公司参加座谈交流,听取了锡林郭勒盟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对《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并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表》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调研组深入锡林河国家湿地公园、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了解锡林河流域湿地资源现状、湿地保护利用和自然教育等情况。
通过调研交流,调研组表示将对《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修改完善,确保修订后的条例符合上位法规定和实际要求,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自治区调研组到锡林郭勒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和林草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到锡林郭勒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工作。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开展调研。邀请锡林郭勒盟司法、林草、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农牧、财政、发改、公安等部门,以及部分旗(市)林草局、嘎查牧民代表、蒙东电力公司参加座谈交流,听取了锡林郭勒盟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对《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并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表》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调研组深入锡林河国家湿地公园、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了解锡林河流域湿地资源现状、湿地保护利用和自然教育等情况。通过调研交流,调研组表示将对《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修改完善,确保修订后的条例符合上位法规定和实际要求,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和林草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到锡林郭勒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开展调研。邀请锡林郭勒盟司法、林草、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农牧、财政、发改、公安等部门,以及部分旗(市)林草局、嘎查牧民代表、蒙东电力公司参加座谈交流,听取了锡林郭勒盟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对《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并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表》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调研组深入锡林河国家湿地公园、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了解锡林河流域湿地资源现状、湿地保护利用和自然教育等情况。
通过调研交流,调研组表示将对《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修改完善,确保修订后的条例符合上位法规定和实际要求,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和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