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兴安盟林草局参加全区林草领域执法与行刑衔接实务视频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9-06 15:10:27           来源: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9月2日,自治区林草局召开全区林草领域执法与行刑衔接实务视频培训会,资源处处长王昭才主持,培训邀请自治区公安厅环食药总队二级高级警长、公职律师张全卫做专题授课,兴安盟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监督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科、盟林草督查保障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以视频形式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张全卫结合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各地反映的林草领域执法方面问题,通过列举典型案例,剖析了刑事司法、司法鉴定和行政处罚等方面不同类型案件的查处要点,并解读了案件涉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刑法、行政处罚法、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通过深入浅出、以点带面的方式,切实提升参训学员业务水平,加快推进各地涉刑案件移送办理效率。

会议要求,一是领悟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行刑衔接的重要性,逐步探索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双向案件咨询、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等机制,提高林草领域执法质效,着力推进林草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自身学习,要深入学习和掌握与林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政策文件,针对林草案件的特点,提升案件调查和证据材料收集水平,保障案件办理质效;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要强化林草和公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形成合力,确保林草案件能得到合法、依规、及时处理,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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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林草局参加全区林草领域执法与行刑衔接实务视频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9-06
来源: 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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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林草局参加全区林草领域执法与行刑衔接实务视频培训会, 9月2日,自治区林草局召开全区林草领域执法与行刑衔接实务视频培训会,资源处处长王昭才主持,培训邀请自治区公安厅环食药总队二级高级警长、公职律师张全卫做专题授课,兴安盟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监督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科、盟林草督查保障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以视频形式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张全卫结合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各地反映的林草领域执法方面问题,通过列举典型案例,剖析了刑事司法、司法鉴定和行政处罚等方面不同类型案件的查处要点,并解读了案件涉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刑法、行政处罚法、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通过深入浅出、以点带面的方式,切实提升参训学员业务水平,加快推进各地涉刑案件移送办理效率。会议要求,一是领悟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行刑衔接的重要性,逐步探索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双向案件咨询、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等机制,提高林草领域执法质效,着力推进林草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自身学习,要深入学习和掌握与林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政策文件,针对林草案件的特点,提升案件调查和证据材料收集水平,保障案件办理质效;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要强化林草和公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形成合力,确保林草案件能得到合法、依规、及时处理,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法制保障。


9月2日,自治区林草局召开全区林草领域执法与行刑衔接实务视频培训会,资源处处长王昭才主持,培训邀请自治区公安厅环食药总队二级高级警长、公职律师张全卫做专题授课,兴安盟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监督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科、盟林草督查保障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以视频形式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张全卫结合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各地反映的林草领域执法方面问题,通过列举典型案例,剖析了刑事司法、司法鉴定和行政处罚等方面不同类型案件的查处要点,并解读了案件涉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刑法、行政处罚法、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通过深入浅出、以点带面的方式,切实提升参训学员业务水平,加快推进各地涉刑案件移送办理效率。

会议要求,一是领悟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行刑衔接的重要性,逐步探索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双向案件咨询、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等机制,提高林草领域执法质效,着力推进林草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自身学习,要深入学习和掌握与林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政策文件,针对林草案件的特点,提升案件调查和证据材料收集水平,保障案件办理质效;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要强化林草和公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形成合力,确保林草案件能得到合法、依规、及时处理,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