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鄂尔多斯市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7-11 15:18:22           来源:林草工作总站、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一、普法宣传全面开展

鄂尔多斯市积极响应内蒙古自治区统一部署,在全市8个旗县43个苏木乡镇同步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累计张贴普法海报200余张,发放知识手册5000余份,覆盖基层林草工作人员300余人次、农牧民群众2000余人次。通过“集中培训+实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林业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农村牧区开展现场宣讲,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易懂的典型案例和操作指南。

二、强化业务能力培训

乌审旗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全旗六个苏木乡镇的护林员、草管员和基层林草工作者300余人开展专业培训。培训重点解读《条例》核心条款,结合当地古树名木的分布实际、保护现状及重要意义,有效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营造社会保护氛围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守护古树名木 传承绿色文明”专项普法宣传行动。深入锡尼镇、呼和木独镇、独贵塔拉镇、甘珠尔庙柠条林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形式普及法规知识。活动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张贴海报8张,并在旗林草局公众号发布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文章,扩大宣传影响力。

四、健全长效保护机制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成立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通过实施病虫害防治、设置保护围栏、架设支撑等针对性措施,确保全区8株古树健康生长;同时建立定期调查认定机制,动态更新古树资源信息库。这一系列制度化的保护举措,为古树名木的可持续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实现了从应急保护向常态化管理的转变。

鄂尔多斯市通过系统化普法宣传,在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的同时,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成功构建起“法治引领、全民参与”的古树名木保护新格局。此次普法活动创新性地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身边的生动实践,不仅有力推动了《条例》在基层的贯彻实施,更激发了社会各界保护生态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逐步形成了从“知法明理”到“守法尽责”再到“主动护树”的良性循环,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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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7-11
来源: 林草工作总站、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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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一、普法宣传全面开展鄂尔多斯市积极响应内蒙古自治区统一部署,在全市8个旗县43个苏木乡镇同步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累计张贴普法海报200余张,发放知识手册5000余份,覆盖基层林草工作人员300余人次、农牧民群众2000余人次。通过“集中培训+实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林业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农村牧区开展现场宣讲,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易懂的典型案例和操作指南。二、强化业务能力培训乌审旗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全旗六个苏木乡镇的护林员、草管员和基层林草工作者300余人开展专业培训。培训重点解读《条例》核心条款,结合当地古树名木的分布实际、保护现状及重要意义,有效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三、营造社会保护氛围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守护古树名木 传承绿色文明”专项普法宣传行动。深入锡尼镇、呼和木独镇、独贵塔拉镇、甘珠尔庙柠条林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形式普及法规知识。活动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张贴海报8张,并在旗林草局公众号发布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文章,扩大宣传影响力。四、健全长效保护机制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成立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通过实施病虫害防治、设置保护围栏、架设支撑等针对性措施,确保全区8株古树健康生长;同时建立定期调查认定机制,动态更新古树资源信息库。这一系列制度化的保护举措,为古树名木的可持续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实现了从应急保护向常态化管理的转变。鄂尔多斯市通过系统化普法宣传,在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的同时,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成功构建起“法治引领、全民参与”的古树名木保护新格局。此次普法活动创新性地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身边的生动实践,不仅有力推动了《条例》在基层的贯彻实施,更激发了社会各界保护生态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逐步形成了从“知法明理”到“守法尽责”再到“主动护树”的良性循环,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一、普法宣传全面开展

鄂尔多斯市积极响应内蒙古自治区统一部署,在全市8个旗县43个苏木乡镇同步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累计张贴普法海报200余张,发放知识手册5000余份,覆盖基层林草工作人员300余人次、农牧民群众2000余人次。通过“集中培训+实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林业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农村牧区开展现场宣讲,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易懂的典型案例和操作指南。

二、强化业务能力培训

乌审旗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全旗六个苏木乡镇的护林员、草管员和基层林草工作者300余人开展专业培训。培训重点解读《条例》核心条款,结合当地古树名木的分布实际、保护现状及重要意义,有效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营造社会保护氛围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守护古树名木 传承绿色文明”专项普法宣传行动。深入锡尼镇、呼和木独镇、独贵塔拉镇、甘珠尔庙柠条林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形式普及法规知识。活动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张贴海报8张,并在旗林草局公众号发布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文章,扩大宣传影响力。

四、健全长效保护机制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成立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通过实施病虫害防治、设置保护围栏、架设支撑等针对性措施,确保全区8株古树健康生长;同时建立定期调查认定机制,动态更新古树资源信息库。这一系列制度化的保护举措,为古树名木的可持续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实现了从应急保护向常态化管理的转变。

鄂尔多斯市通过系统化普法宣传,在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的同时,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成功构建起“法治引领、全民参与”的古树名木保护新格局。此次普法活动创新性地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身边的生动实践,不仅有力推动了《条例》在基层的贯彻实施,更激发了社会各界保护生态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逐步形成了从“知法明理”到“守法尽责”再到“主动护树”的良性循环,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