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呼和浩特市林草、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作战,有效维护野生鸟类生态安全,形成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高压态势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多维度巡护,聚焦鸟类栖息地保护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林草部门加强对已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区、迁飞停歇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通过构建“人防+技防”立体监测网络,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9个旗县区迅速行动,对辖区内14处鸟类重点栖息水域,11个自然保护地开展全面摸排。截至目前,林草部门已出动排查巡护人员1484人次,常态化巡查自然保护地107次,巡护野湖、野滩192次,清网、清套、清夹18张,增加监测技防数量13处,进行普法宣传45次。
二、全覆盖排查,严防野生鸟类非法流通
各级林草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围绕“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各类鸟类交易和繁育场所开展全面检查,防范非法捕猎、非法人工繁育的鸟类进入市场交易。经全面摸排,全市目前有售卖鸟类的商户门店18家,排查未发现违法售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同时,林草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淘宝、京东、快手、闲鱼等10余条网上涉鸟类交易信息开展排查核实,经现地核查,已对2条涉嫌鸟类违法线索依法立案处理。下一步将重点针对商店、集中花鸟鱼虫市场及网络平台开展不定期巡查检查,以高压态势坚决防范杜绝野生鸟类非法交易行为的发生。
三、全链条打击,遏制野生鸟类非法交易
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春季护鸟专项行动”“全国保护鸟类活动”为抓手,严查严打野生动物猎捕、交易、运输、利用等违规违法活动,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截至目前,林草部门查办行政案件5起(回民区2起、赛罕区2起、新城区1起),查获扣押鸟类共18只,罚款共7.66万元。公安部门查办刑事案件15起,目前已侦破13起,采取强制措施16人。同时,为凝聚社会各界保护合力,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已向社会公布全市各旗县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涉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的公告,全市将以“高频次执法+常态化监管”的模式,持续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规范化许可,严防人工繁育企业违法经营
林草部门对已审批办理的8家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企业,围绕“动物来源、动物种类及数量、从业人员技术条件、场所安全设施”等内容开展详细检查。通过查阅企业档案、实地核验、现场问询等方式,逐一对企业动物引进台账、检疫证明、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养殖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细致核查。在上述企业内未发现非法收购、贩卖野生鸟类行为。
五、专业化救护,提升野生动物救护能力
利用已建立的6处呼和浩特市现有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点,持续强化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督导各救护机构认真落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完善设施条件、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提高救治、护理技术水平,依法依规落实接收、救治等制度,及时评估收容救护鸟类健康状况。今年以来,各收容救护站点累计救护包括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灰鹤,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狍子、赤麻鸭等野生动物110余只。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林草部门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增强管护力量,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同时,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淘宝、京东、微信等网上线索监管,形成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执法联动的协作机制,共同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售卖等犯罪行为,对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实施全环节、全链条防控。结合养鸟群体习惯,通过社区讲座或短视频科普等形式,引导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和野生鸟类保护意识。
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为 多部门联动织密鸟类保护防护网 , 自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呼和浩特市林草、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作战,有效维护野生鸟类生态安全,形成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高压态势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一、多维度巡护,聚焦鸟类栖息地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林草部门加强对已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区、迁飞停歇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通过构建“人防+技防”立体监测网络,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9个旗县区迅速行动,对辖区内14处鸟类重点栖息水域,11个自然保护地开展全面摸排。截至目前,林草部门已出动排查巡护人员1484人次,常态化巡查自然保护地107次,巡护野湖、野滩192次,清网、清套、清夹18张,增加监测技防数量13处,进行普法宣传45次。二、全覆盖排查,严防野生鸟类非法流通各级林草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围绕“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各类鸟类交易和繁育场所开展全面检查,防范非法捕猎、非法人工繁育的鸟类进入市场交易。经全面摸排,全市目前有售卖鸟类的商户门店18家,排查未发现违法售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同时,林草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淘宝、京东、快手、闲鱼等10余条网上涉鸟类交易信息开展排查核实,经现地核查,已对2条涉嫌鸟类违法线索依法立案处理。下一步将重点针对商店、集中花鸟鱼虫市场及网络平台开展不定期巡查检查,以高压态势坚决防范杜绝野生鸟类非法交易行为的发生。三、全链条打击,遏制野生鸟类非法交易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春季护鸟专项行动”“全国保护鸟类活动”为抓手,严查严打野生动物猎捕、交易、运输、利用等违规违法活动,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截至目前,林草部门查办行政案件5起(回民区2起、赛罕区2起、新城区1起),查获扣押鸟类共18只,罚款共7.66万元。公安部门查办刑事案件15起,目前已侦破13起,采取强制措施16人。同时,为凝聚社会各界保护合力,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已向社会公布全市各旗县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涉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的公告,全市将以“高频次执法+常态化监管”的模式,持续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四、规范化许可,严防人工繁育企业违法经营林草部门对已审批办理的8家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企业,围绕“动物来源、动物种类及数量、从业人员技术条件、场所安全设施”等内容开展详细检查。通过查阅企业档案、实地核验、现场问询等方式,逐一对企业动物引进台账、检疫证明、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养殖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细致核查。在上述企业内未发现非法收购、贩卖野生鸟类行为。五、专业化救护,提升野生动物救护能力利用已建立的6处呼和浩特市现有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点,持续强化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督导各救护机构认真落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完善设施条件、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提高救治、护理技术水平,依法依规落实接收、救治等制度,及时评估收容救护鸟类健康状况。今年以来,各收容救护站点累计救护包括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灰鹤,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狍子、赤麻鸭等野生动物110余只。六、下一步工作举措下一步,林草部门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增强管护力量,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同时,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淘宝、京东、微信等网上线索监管,形成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执法联动的协作机制,共同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售卖等犯罪行为,对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实施全环节、全链条防控。结合养鸟群体习惯,通过社区讲座或短视频科普等形式,引导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和野生鸟类保护意识。
自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呼和浩特市林草、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作战,有效维护野生鸟类生态安全,形成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高压态势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多维度巡护,聚焦鸟类栖息地保护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林草部门加强对已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区、迁飞停歇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通过构建“人防+技防”立体监测网络,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9个旗县区迅速行动,对辖区内14处鸟类重点栖息水域,11个自然保护地开展全面摸排。截至目前,林草部门已出动排查巡护人员1484人次,常态化巡查自然保护地107次,巡护野湖、野滩192次,清网、清套、清夹18张,增加监测技防数量13处,进行普法宣传45次。
二、全覆盖排查,严防野生鸟类非法流通
各级林草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围绕“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各类鸟类交易和繁育场所开展全面检查,防范非法捕猎、非法人工繁育的鸟类进入市场交易。经全面摸排,全市目前有售卖鸟类的商户门店18家,排查未发现违法售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同时,林草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淘宝、京东、快手、闲鱼等10余条网上涉鸟类交易信息开展排查核实,经现地核查,已对2条涉嫌鸟类违法线索依法立案处理。下一步将重点针对商店、集中花鸟鱼虫市场及网络平台开展不定期巡查检查,以高压态势坚决防范杜绝野生鸟类非法交易行为的发生。
三、全链条打击,遏制野生鸟类非法交易
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春季护鸟专项行动”“全国保护鸟类活动”为抓手,严查严打野生动物猎捕、交易、运输、利用等违规违法活动,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截至目前,林草部门查办行政案件5起(回民区2起、赛罕区2起、新城区1起),查获扣押鸟类共18只,罚款共7.66万元。公安部门查办刑事案件15起,目前已侦破13起,采取强制措施16人。同时,为凝聚社会各界保护合力,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已向社会公布全市各旗县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涉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的公告,全市将以“高频次执法+常态化监管”的模式,持续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规范化许可,严防人工繁育企业违法经营
林草部门对已审批办理的8家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企业,围绕“动物来源、动物种类及数量、从业人员技术条件、场所安全设施”等内容开展详细检查。通过查阅企业档案、实地核验、现场问询等方式,逐一对企业动物引进台账、检疫证明、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养殖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细致核查。在上述企业内未发现非法收购、贩卖野生鸟类行为。
五、专业化救护,提升野生动物救护能力
利用已建立的6处呼和浩特市现有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点,持续强化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督导各救护机构认真落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完善设施条件、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提高救治、护理技术水平,依法依规落实接收、救治等制度,及时评估收容救护鸟类健康状况。今年以来,各收容救护站点累计救护包括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灰鹤,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狍子、赤麻鸭等野生动物110余只。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林草部门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增强管护力量,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同时,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淘宝、京东、微信等网上线索监管,形成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执法联动的协作机制,共同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售卖等犯罪行为,对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实施全环节、全链条防控。结合养鸟群体习惯,通过社区讲座或短视频科普等形式,引导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和野生鸟类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