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676387J/2021-0228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林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1-02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676387J/2021-0228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林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1-02 |
公文时效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内林策发﹝2017﹞368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局,满洲里市农牧林业水务局、二连浩特市农牧林业局: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25号)要求,结合我厅林业工作实际,对2015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和修订后重新公布目录规范性文件,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1件,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11件,拟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12件。现将清理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