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突泉县林草局紧扣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切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多措并举不断做深做细做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构筑立体化防火安全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及时召开部署会议,对薄弱环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林草长制,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落实防火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以及每日火情日报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研判防火形势,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防火期以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2次,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出动流动防火宣传车、设置防火咨询台、悬挂防火宣传条幅、发放防火宣传单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等方面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森林草原火险防控意识。截至目前,共计出动防火宣传车10余台次,宣传队员15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0.5万余份,在重点村屯悬挂宣传条幅30余条,防火宣传彩旗500余面,营造了浓厚的防火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组织对六个国有林场、老头山自然保护区防灭火工作开展督查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单位值班值宿、火源管理、应急管理、日常巡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防火物资储备情况及防火器具使用状态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发生火情能够快速、高效地处置,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形势持续稳定,有效夯实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基础。
四是加强专业培训。组织局机关、老头山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各国有林场党员干部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手册、林草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避险知识等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提升了林草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为林草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保障。
五是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火源管理上,全县1700余名生态护林员和公益林护林员全面实行清晨上班打卡工作制度,利用卫星遥感智慧天眼和护林员巡查相结合,增加巡护力度,坚决抓牢抓实巡护工作。针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多为人为因素引发的实际,进入防火期后,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杜绝野外烧秸秆、烧茬、烧田埂等现象。同时,做到及时清理野外火情风险点,组织人员对林牧区公路沿线、村屯周边、林农交错地带及散坟墓地等区域的杂草枯叶、作物秸秆等可燃物进行清理,全力保障林草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突泉县林草局将牢固树立生态安全理念,进一步压实防火责任,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重点时段的防火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做到迅速出击,达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兴安盟突泉县林草局多措并举 全力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 兴安盟突泉县林草局紧扣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切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多措并举不断做深做细做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构筑立体化防火安全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及时召开部署会议,对薄弱环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林草长制,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落实防火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以及每日火情日报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研判防火形势,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防火期以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2次,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出动流动防火宣传车、设置防火咨询台、悬挂防火宣传条幅、发放防火宣传单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等方面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森林草原火险防控意识。截至目前,共计出动防火宣传车10余台次,宣传队员15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0.5万余份,在重点村屯悬挂宣传条幅30余条,防火宣传彩旗500余面,营造了浓厚的防火氛围。三是加强督查检查。组织对六个国有林场、老头山自然保护区防灭火工作开展督查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单位值班值宿、火源管理、应急管理、日常巡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防火物资储备情况及防火器具使用状态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发生火情能够快速、高效地处置,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形势持续稳定,有效夯实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基础。四是加强专业培训。组织局机关、老头山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各国有林场党员干部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手册、林草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避险知识等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提升了林草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为林草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保障。五是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火源管理上,全县1700余名生态护林员和公益林护林员全面实行清晨上班打卡工作制度,利用卫星遥感智慧天眼和护林员巡查相结合,增加巡护力度,坚决抓牢抓实巡护工作。针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多为人为因素引发的实际,进入防火期后,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杜绝野外烧秸秆、烧茬、烧田埂等现象。同时,做到及时清理野外火情风险点,组织人员对林牧区公路沿线、村屯周边、林农交错地带及散坟墓地等区域的杂草枯叶、作物秸秆等可燃物进行清理,全力保障林草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突泉县林草局将牢固树立生态安全理念,进一步压实防火责任,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重点时段的防火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做到迅速出击,达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兴安盟突泉县林草局紧扣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切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多措并举不断做深做细做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构筑立体化防火安全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及时召开部署会议,对薄弱环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林草长制,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落实防火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以及每日火情日报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研判防火形势,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防火期以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2次,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出动流动防火宣传车、设置防火咨询台、悬挂防火宣传条幅、发放防火宣传单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等方面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森林草原火险防控意识。截至目前,共计出动防火宣传车10余台次,宣传队员15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0.5万余份,在重点村屯悬挂宣传条幅30余条,防火宣传彩旗500余面,营造了浓厚的防火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组织对六个国有林场、老头山自然保护区防灭火工作开展督查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单位值班值宿、火源管理、应急管理、日常巡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防火物资储备情况及防火器具使用状态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发生火情能够快速、高效地处置,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形势持续稳定,有效夯实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基础。
四是加强专业培训。组织局机关、老头山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各国有林场党员干部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手册、林草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避险知识等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提升了林草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为林草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保障。
五是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火源管理上,全县1700余名生态护林员和公益林护林员全面实行清晨上班打卡工作制度,利用卫星遥感智慧天眼和护林员巡查相结合,增加巡护力度,坚决抓牢抓实巡护工作。针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多为人为因素引发的实际,进入防火期后,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杜绝野外烧秸秆、烧茬、烧田埂等现象。同时,做到及时清理野外火情风险点,组织人员对林牧区公路沿线、村屯周边、林农交错地带及散坟墓地等区域的杂草枯叶、作物秸秆等可燃物进行清理,全力保障林草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突泉县林草局将牢固树立生态安全理念,进一步压实防火责任,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重点时段的防火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做到迅速出击,达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