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放权减权”)》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行公布,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放权减权”)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