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林草便函〔2022〕891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随机抽查结果告知书
一是许可证单位名称及法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信息。
二是档案不齐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业务登记不完备,档案内缺少自检原始记录,档案未按年度装订归档。
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书面报送自治区林草局。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自治区林草局申请复查。
2022年6月24日
内林草便函〔2022〕891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随机抽查结果告知书
一是许可证单位名称及法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信息。
二是档案不齐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业务登记不完备,档案内缺少自检原始记录,档案未按年度装订归档。
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书面报送自治区林草局。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自治区林草局申请复查。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