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坚持“五个突出”,着力谱写林长制工作新篇——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纪实
发布时间:2021-08-25 15:45:35           来源: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为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的工作要求,呼和浩特市坚持“五个突出”,着力谱写呼和浩特市林长制工作新篇章。

一、突出对标,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根本遵循

借鉴安徽、江西等先进地区的成熟做法和典型经验,2020年以来,呼和浩特市认真对照安徽、江西林长制的改革示范实践,组织抽调专职业务干部8名成立了以局长牵头,副局长主抓的林长制工作专班,并按照市委“对标先进转作风、优化环境促发展”的要求,实地考察对标学习安徽、江西林长制改革的先进经验,从中不断找方向、找方法、找路径。先后深入我市各旗县区、乡镇、村进行实地调研,摸底基层护林员、林工站、执法力量等基本情况,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既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又能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情的有效路子。

二、突出以上率下,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作为关键举措

根据我区《关于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实施意见》要求,呼和浩特市现已面向全市印发《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构建起了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核心的组织体系。我市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林长由市委常委分别担任,将全市按行政区域划分为9个责任区分别由1名市委常委领导同志负责;全市范围内19处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分别由相关市级领导同志负责。国有林场、国营农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等具有独立经营管理性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单独设立林长,并接受属地政府林长的监督管理。实现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出题目、谋思路、提要求、抓推进、促改革的重要组织保障。

三、突出整体施策,把统筹山水林田护草沙系统治理作为重要方法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从维护这个生命共同体的安全出发,紧紧围绕《方案》中的八项重点任务,持续在做好护绿、增绿、用绿、管绿和活绿上下功夫。一是在“护绿”上下功夫。建立最严格的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对所有涉林涉草涉湿资源特别是大青山、敕勒川草原、黄河沿岸、哈素海等重点生态区域林草资源要加大人力投入,确保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实现林草管护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在“增绿”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依托国家林草重点工程,以“山(大青山)川(敕勒川)河(黄河)海(哈素海)”综合治理为主,在黄河沿岸、退化草原区域综合实施森林抚育、草原生态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三在“管绿”上下功夫。要向科技要管理,充分利用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整合和应用工作,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依托平台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动态,随时随地掌握全市各地护林员巡护情况、事件发现处理情况,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四在“用绿”上下功夫。结合优势林草资源,充分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蒙中道地药材、种苗花卉等产业,同时利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持续推进生态旅游业健康发展。五是在“活绿”上下功夫。紧紧抓住以林草改革“一子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盘活”,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鼓励集体林权流转,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推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四、突出问题导向,把完善配套政策作为重要支撑

改革是奔着解决问题去的,完善好各项配套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市初步建立了林长制巡林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协作制度、信息通报、督察督办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着力点。确定了各林长在巡护调研、协调调度、跟踪问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各项任务;明确了林长制办公室在完善配套机制、建立目标责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激励约束、统筹协调各方、紧盯任务进度、推进工作落实、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困难、及时处置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列出了各成员单位在各司其职,全力配合、齐心协力破解机制体制等任务。通过各项配套机制的建立,在全市初步建立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协作机制。

五、突出共建共享,把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作为基本落脚点

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在林长制推行过程中,将通过公布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构建人人参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以林长制工作成效为提升 “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的品牌影响力提供制度保障,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呼和浩特市将进一步学习借鉴其他兄弟省份、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先进经验与做法,继续完善林长制各项配套制度,细化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举措,弥补当前各项制度不够衔接、健全;机构还不够健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生态效益转化不明显等短板弱项,继续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作为奋斗目标,多添民生之“绿”,多积尺寸之功,让良好的生态成为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增长点,让生态文明成为呼和浩特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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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突出”,着力谱写林长制工作新篇——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纪实

发布时间:2021-08-25
来源: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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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突出”,着力谱写林长制工作新篇——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纪实,
  为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的工作要求,呼和浩特市坚持“五个突出”,着力谱写呼和浩特市林长制工作新篇章。
  一、突出对标,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根本遵循
  借鉴安徽、江西等先进地区的成熟做法和典型经验,2020年以来,呼和浩特市认真对照安徽、江西林长制的改革示范实践,组织抽调专职业务干部8名成立了以局长牵头,副局长主抓的林长制工作专班,并按照市委“对标先进转作风、优化环境促发展”的要求,实地考察对标学习安徽、江西林长制改革的先进经验,从中不断找方向、找方法、找路径。先后深入我市各旗县区、乡镇、村进行实地调研,摸底基层护林员、林工站、执法力量等基本情况,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既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又能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情的有效路子。
  二、突出以上率下,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作为关键举措
  根据我区《关于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实施意见》要求,呼和浩特市现已面向全市印发《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构建起了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核心的组织体系。我市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林长由市委常委分别担任,将全市按行政区域划分为9个责任区分别由1名市委常委领导同志负责;全市范围内19处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分别由相关市级领导同志负责。国有林场、国营农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等具有独立经营管理性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单独设立林长,并接受属地政府林长的监督管理。实现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出题目、谋思路、提要求、抓推进、促改革的重要组织保障。
  三、突出整体施策,把统筹山水林田护草沙系统治理作为重要方法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从维护这个生命共同体的安全出发,紧紧围绕《方案》中的八项重点任务,持续在做好护绿、增绿、用绿、管绿和活绿上下功夫。一是在“护绿”上下功夫。建立最严格的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对所有涉林涉草涉湿资源特别是大青山、敕勒川草原、黄河沿岸、哈素海等重点生态区域林草资源要加大人力投入,确保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实现林草管护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在“增绿”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依托国家林草重点工程,以“山(大青山)川(敕勒川)河(黄河)海(哈素海)”综合治理为主,在黄河沿岸、退化草原区域综合实施森林抚育、草原生态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三在“管绿”上下功夫。要向科技要管理,充分利用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整合和应用工作,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依托平台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动态,随时随地掌握全市各地护林员巡护情况、事件发现处理情况,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四在“用绿”上下功夫。结合优势林草资源,充分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蒙中道地药材、种苗花卉等产业,同时利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持续推进生态旅游业健康发展。五是在“活绿”上下功夫。紧紧抓住以林草改革“一子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盘活”,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鼓励集体林权流转,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推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四、突出问题导向,把完善配套政策作为重要支撑
  改革是奔着解决问题去的,完善好各项配套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市初步建立了林长制巡林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协作制度、信息通报、督察督办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着力点。确定了各林长在巡护调研、协调调度、跟踪问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各项任务;明确了林长制办公室在完善配套机制、建立目标责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激励约束、统筹协调各方、紧盯任务进度、推进工作落实、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困难、及时处置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列出了各成员单位在各司其职,全力配合、齐心协力破解机制体制等任务。通过各项配套机制的建立,在全市初步建立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协作机制。
  五、突出共建共享,把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作为基本落脚点
  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在林长制推行过程中,将通过公布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构建人人参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以林长制工作成效为提升 “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的品牌影响力提供制度保障,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呼和浩特市将进一步学习借鉴其他兄弟省份、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先进经验与做法,继续完善林长制各项配套制度,细化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举措,弥补当前各项制度不够衔接、健全;机构还不够健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生态效益转化不明显等短板弱项,继续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作为奋斗目标,多添民生之“绿”,多积尺寸之功,让良好的生态成为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增长点,让生态文明成为呼和浩特亮丽名片。
  

为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的工作要求,呼和浩特市坚持“五个突出”,着力谱写呼和浩特市林长制工作新篇章。

一、突出对标,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根本遵循

借鉴安徽、江西等先进地区的成熟做法和典型经验,2020年以来,呼和浩特市认真对照安徽、江西林长制的改革示范实践,组织抽调专职业务干部8名成立了以局长牵头,副局长主抓的林长制工作专班,并按照市委“对标先进转作风、优化环境促发展”的要求,实地考察对标学习安徽、江西林长制改革的先进经验,从中不断找方向、找方法、找路径。先后深入我市各旗县区、乡镇、村进行实地调研,摸底基层护林员、林工站、执法力量等基本情况,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既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又能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情的有效路子。

二、突出以上率下,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作为关键举措

根据我区《关于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实施意见》要求,呼和浩特市现已面向全市印发《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构建起了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核心的组织体系。我市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林长由市委常委分别担任,将全市按行政区域划分为9个责任区分别由1名市委常委领导同志负责;全市范围内19处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分别由相关市级领导同志负责。国有林场、国营农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等具有独立经营管理性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单独设立林长,并接受属地政府林长的监督管理。实现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出题目、谋思路、提要求、抓推进、促改革的重要组织保障。

三、突出整体施策,把统筹山水林田护草沙系统治理作为重要方法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从维护这个生命共同体的安全出发,紧紧围绕《方案》中的八项重点任务,持续在做好护绿、增绿、用绿、管绿和活绿上下功夫。一是在“护绿”上下功夫。建立最严格的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对所有涉林涉草涉湿资源特别是大青山、敕勒川草原、黄河沿岸、哈素海等重点生态区域林草资源要加大人力投入,确保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实现林草管护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在“增绿”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依托国家林草重点工程,以“山(大青山)川(敕勒川)河(黄河)海(哈素海)”综合治理为主,在黄河沿岸、退化草原区域综合实施森林抚育、草原生态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三在“管绿”上下功夫。要向科技要管理,充分利用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整合和应用工作,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依托平台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动态,随时随地掌握全市各地护林员巡护情况、事件发现处理情况,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四在“用绿”上下功夫。结合优势林草资源,充分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蒙中道地药材、种苗花卉等产业,同时利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持续推进生态旅游业健康发展。五是在“活绿”上下功夫。紧紧抓住以林草改革“一子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盘活”,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鼓励集体林权流转,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推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四、突出问题导向,把完善配套政策作为重要支撑

改革是奔着解决问题去的,完善好各项配套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市初步建立了林长制巡林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协作制度、信息通报、督察督办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着力点。确定了各林长在巡护调研、协调调度、跟踪问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各项任务;明确了林长制办公室在完善配套机制、建立目标责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激励约束、统筹协调各方、紧盯任务进度、推进工作落实、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困难、及时处置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列出了各成员单位在各司其职,全力配合、齐心协力破解机制体制等任务。通过各项配套机制的建立,在全市初步建立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协作机制。

五、突出共建共享,把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作为基本落脚点

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在林长制推行过程中,将通过公布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构建人人参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以林长制工作成效为提升 “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的品牌影响力提供制度保障,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呼和浩特市将进一步学习借鉴其他兄弟省份、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先进经验与做法,继续完善林长制各项配套制度,细化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举措,弥补当前各项制度不够衔接、健全;机构还不够健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生态效益转化不明显等短板弱项,继续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作为奋斗目标,多添民生之“绿”,多积尺寸之功,让良好的生态成为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增长点,让生态文明成为呼和浩特亮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