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全速推进 全域覆盖巴彦淖尔市开启全面推行林长制新征程
发布时间:2021-12-31 09:40:0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生态要素齐全,山水林田湖草沙构成了一个生命共同体,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为了全面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2021年巴彦淖尔市开启全面推行林长制新征程,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让境内林草资源拥有了专属守护者,为系统化护绿、科学化增绿、产业化兴绿、制度化管绿夯实了基础。

一、建立组织体系,明确工作任务

2021年9月7日,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截至2021年11月22日,全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嘎查村明确了林长、护林员和草管员责任区域,全市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实现了全域覆盖。根据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将全市划分为 5个市级责任区,分别是以乌拉山次生林区和乌梁素海保护为主的乌拉特前旗责任区,以沙化土地治理和荒漠植被保护为主的磴口县责任区,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的临河区、五原县和杭锦后旗责任区,以蒙古高原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为主的乌拉特中旗责任区和乌拉特后旗责任区。在市级责任区基础上,划分了46个旗县区级责任区、101个苏木乡镇级责任区(行政苏木乡镇59个、办事处2个、其他乡镇级单位40个)、838个嘎查村级责任区(行政嘎查村655个,其他村级单位183个)。设立市级林长2人、市级副林长4人;旗县区级林长14人、副林长46人;苏木乡镇级林长147人、副林长607人;嘎查村级林长1141人。 

二、坚持高位推动,强力快速推进

市委市政府把推进林长制工作作为推动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提早谋划,着眼长远,于2020年11月初安排市林草局编制《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和征求意见,形成了送审稿,于2021年8月4日提交市委政府审核,9月7日正式印发,要求到2021年底,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全市四级林长制全面有序运行。各旗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林草部门进行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工作同步推进,杭锦后旗于11月11日、乌拉特前旗11月12日、五原县11月15日、乌拉特中旗11月17日、乌拉特后旗11月17日、磴口县11月19日、临河区11月22日分别建立起3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全域覆盖。

三、提高政治站位,借鉴先进经验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从2020年11月初开始,全市各级林草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论述等,提高了政治站位,把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展任务、民生任务。对先期推行林长制的省市县镇的做法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参加了全区推进林长制视频培训班,夯实了理论基础。2017年以来,安徽、江西等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林长制责任体系,得到党中央充分肯定,五原县于2018年12月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显著,也总结出了一定实践经验。全市上下通过理论学习和五原县亲身实践,提高了认识,形成了共识,齐心协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四、强化督查指导,落实主体责任

市林长制办公室进行了6次专项督查指导,印发了8份文件和4份工作简报,印发了《巴彦淖尔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旗县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林长制有关事宜通知》《巴彦淖尔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苏木乡镇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旗县区级林长制办公室严格把关,做到方案全面完善,制度切实可行,嘎查村级林长、护林员、草管员责任区域明确。各旗县区林长制办公室通过现场指导、印发文件、发布林长令和工作简报等形式督促指导苏木乡镇推进林长制工作。

五、坚持问题导向,定期调度通报

严格按照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要求调度进展情况,将全市林长制进展情况调度工作与自治区林长制调度工作同步进行,每月12日、27日为全市林长制进展情况调度日。对每一期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截至目前,共进行了8次调度。从11月8日开始,对全市林长制进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对进展速度慢的旗县区进行点名通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指出,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将进展情况通报报送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市级林长、副林长,抄送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各旗县区级林长、副林长,各旗县区林长制办公室。截至目前,共进行了2次通报,旗县区党委政府根据通报及时督促整改。

六、围绕主要任务,推进机制运行

在全面推进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同时,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围绕《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中主要任务,推进林草工作。市林长制办公室推进综合检查项目资金和重点工程,各旗县区林长制办公室结合秋冬季林业生产,全力抓好以浇水为核心的林木抚育管理,乌拉特后旗于11月9日印发了全市首个林长令,推动全旗林长制、草原林地监管和森林草原火灾工作。通过实施林长制,实现了地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从根本上解决了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初步形成了上有市级林长整体谋划、中有县乡两级具体主抓、下有基层“一长两员”责任到人的源头责任管理格局。

绿色是巴彦淖尔的底色,生态环境是巴彦淖尔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巴彦淖尔市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不断完善林草治理体系,提高林草治理能力,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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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速推进 全域覆盖巴彦淖尔市开启全面推行林长制新征程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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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速推进 全域覆盖巴彦淖尔市开启全面推行林长制新征程,
  巴彦淖尔市生态要素齐全,山水林田湖草沙构成了一个生命共同体,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为了全面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2021年巴彦淖尔市开启全面推行林长制新征程,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让境内林草资源拥有了专属守护者,为系统化护绿、科学化增绿、产业化兴绿、制度化管绿夯实了基础。
  一、建立组织体系,明确工作任务
  2021年9月7日,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截至2021年11月22日,全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嘎查村明确了林长、护林员和草管员责任区域,全市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实现了全域覆盖。根据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将全市划分为 5个市级责任区,分别是以乌拉山次生林区和乌梁素海保护为主的乌拉特前旗责任区,以沙化土地治理和荒漠植被保护为主的磴口县责任区,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的临河区、五原县和杭锦后旗责任区,以蒙古高原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为主的乌拉特中旗责任区和乌拉特后旗责任区。在市级责任区基础上,划分了46个旗县区级责任区、101个苏木乡镇级责任区(行政苏木乡镇59个、办事处2个、其他乡镇级单位40个)、838个嘎查村级责任区(行政嘎查村655个,其他村级单位183个)。设立市级林长2人、市级副林长4人;旗县区级林长14人、副林长46人;苏木乡镇级林长147人、副林长607人;嘎查村级林长1141人。 
  二、坚持高位推动,强力快速推进
  市委市政府把推进林长制工作作为推动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提早谋划,着眼长远,于2020年11月初安排市林草局编制《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和征求意见,形成了送审稿,于2021年8月4日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核,9月7日正式印发,要求到2021年底,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全市四级林长制全面有序运行。各旗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林草部门进行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工作同步推进,杭锦后旗于11月11日、乌拉特前旗11月12日、五原县11月15日、乌拉特中旗11月17日、乌拉特后旗11月17日、磴口县11月19日、临河区11月22日分别建立起3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全域覆盖。
  三、提高政治站位,借鉴先进经验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从2020年11月初开始,全市各级林草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论述等,提高了政治站位,把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展任务、民生任务。对先期推行林长制的省市县镇的做法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参加了全区推进林长制视频培训班,夯实了理论基础。2017年以来,安徽、江西等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林长制责任体系,得到党中央充分肯定,五原县于2018年12月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显著,也总结出了一定实践经验。全市上下通过理论学习和五原县亲身实践,提高了认识,形成了共识,齐心协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四、强化督查指导,落实主体责任
  市林长制办公室进行了6次专项督查指导,印发了8份文件和4份工作简报,印发了《巴彦淖尔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旗县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林长制有关事宜通知》《巴彦淖尔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苏木乡镇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旗县区级林长制办公室严格把关,做到方案全面完善,制度切实可行,嘎查村级林长、护林员、草管员责任区域明确。各旗县区林长制办公室通过现场指导、印发文件、发布林长令和工作简报等形式督促指导苏木乡镇推进林长制工作。
  五、坚持问题导向,定期调度通报
  严格按照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要求调度进展情况,将全市林长制进展情况调度工作与自治区林长制调度工作同步进行,每月12日、27日为全市林长制进展情况调度日。对每一期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截至目前,共进行了8次调度。从11月8日开始,对全市林长制进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对进展速度慢的旗县区进行点名通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指出,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将进展情况通报报送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市级林长、副林长,抄送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各旗县区级林长、副林长,各旗县区林长制办公室。截至目前,共进行了2次通报,旗县区党委政府根据通报及时督促整改。
  六、围绕主要任务,推进机制运行
  在全面推进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同时,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围绕《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中主要任务,推进林草工作。市林长制办公室推进综合检查项目资金和重点工程,各旗县区林长制办公室结合秋冬季林业生产,全力抓好以浇水为核心的林木抚育管理,乌拉特后旗于11月9日印发了全市首个林长令,推动全旗林长制、草原林地监管和森林草原火灾工作。通过实施林长制,实现了地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从根本上解决了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初步形成了上有市级林长整体谋划、中有县乡两级具体主抓、下有基层“一长两员”责任到人的源头责任管理格局。
  绿色是巴彦淖尔的底色,生态环境是巴彦淖尔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巴彦淖尔市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不断完善林草治理体系,提高林草治理能力,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

巴彦淖尔市生态要素齐全,山水林田湖草沙构成了一个生命共同体,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为了全面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2021年巴彦淖尔市开启全面推行林长制新征程,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让境内林草资源拥有了专属守护者,为系统化护绿、科学化增绿、产业化兴绿、制度化管绿夯实了基础。

一、建立组织体系,明确工作任务

2021年9月7日,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截至2021年11月22日,全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嘎查村明确了林长、护林员和草管员责任区域,全市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实现了全域覆盖。根据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将全市划分为 5个市级责任区,分别是以乌拉山次生林区和乌梁素海保护为主的乌拉特前旗责任区,以沙化土地治理和荒漠植被保护为主的磴口县责任区,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的临河区、五原县和杭锦后旗责任区,以蒙古高原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为主的乌拉特中旗责任区和乌拉特后旗责任区。在市级责任区基础上,划分了46个旗县区级责任区、101个苏木乡镇级责任区(行政苏木乡镇59个、办事处2个、其他乡镇级单位40个)、838个嘎查村级责任区(行政嘎查村655个,其他村级单位183个)。设立市级林长2人、市级副林长4人;旗县区级林长14人、副林长46人;苏木乡镇级林长147人、副林长607人;嘎查村级林长1141人。 

二、坚持高位推动,强力快速推进

市委市政府把推进林长制工作作为推动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提早谋划,着眼长远,于2020年11月初安排市林草局编制《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和征求意见,形成了送审稿,于2021年8月4日提交市委政府审核,9月7日正式印发,要求到2021年底,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全市四级林长制全面有序运行。各旗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林草部门进行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工作同步推进,杭锦后旗于11月11日、乌拉特前旗11月12日、五原县11月15日、乌拉特中旗11月17日、乌拉特后旗11月17日、磴口县11月19日、临河区11月22日分别建立起3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全域覆盖。

三、提高政治站位,借鉴先进经验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从2020年11月初开始,全市各级林草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论述等,提高了政治站位,把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展任务、民生任务。对先期推行林长制的省市县镇的做法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参加了全区推进林长制视频培训班,夯实了理论基础。2017年以来,安徽、江西等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林长制责任体系,得到党中央充分肯定,五原县于2018年12月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显著,也总结出了一定实践经验。全市上下通过理论学习和五原县亲身实践,提高了认识,形成了共识,齐心协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四、强化督查指导,落实主体责任

市林长制办公室进行了6次专项督查指导,印发了8份文件和4份工作简报,印发了《巴彦淖尔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旗县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林长制有关事宜通知》《巴彦淖尔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苏木乡镇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旗县区级林长制办公室严格把关,做到方案全面完善,制度切实可行,嘎查村级林长、护林员、草管员责任区域明确。各旗县区林长制办公室通过现场指导、印发文件、发布林长令和工作简报等形式督促指导苏木乡镇推进林长制工作。

五、坚持问题导向,定期调度通报

严格按照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要求调度进展情况,将全市林长制进展情况调度工作与自治区林长制调度工作同步进行,每月12日、27日为全市林长制进展情况调度日。对每一期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截至目前,共进行了8次调度。从11月8日开始,对全市林长制进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对进展速度慢的旗县区进行点名通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指出,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将进展情况通报报送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市级林长、副林长,抄送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各旗县区级林长、副林长,各旗县区林长制办公室。截至目前,共进行了2次通报,旗县区党委政府根据通报及时督促整改。

六、围绕主要任务,推进机制运行

在全面推进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同时,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围绕《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中主要任务,推进林草工作。市林长制办公室推进综合检查项目资金和重点工程,各旗县区林长制办公室结合秋冬季林业生产,全力抓好以浇水为核心的林木抚育管理,乌拉特后旗于11月9日印发了全市首个林长令,推动全旗林长制、草原林地监管和森林草原火灾工作。通过实施林长制,实现了地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从根本上解决了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初步形成了上有市级林长整体谋划、中有县乡两级具体主抓、下有基层“一长两员”责任到人的源头责任管理格局。

绿色是巴彦淖尔的底色,生态环境是巴彦淖尔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巴彦淖尔市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不断完善林草治理体系,提高林草治理能力,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