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下好五步“先手棋”,着力谱写林长制工作新篇
发布时间:2021-12-31 09:42:5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

为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今年呼和浩特市坚决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率先研究出台了全区第一个盟市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管护区域与责任,健全完善五项制度,细化林长制成员单位《任务清单》,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全市设立市级林长副林长12名,旗县区级林长副林长106名,乡镇级林长副林长566名,村级林长1431名,全面构建起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同时发动1966名护林(草)员参与其中,汇聚起人人参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首府力量,着力谱写林长制工作新篇,为“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增绿添彩。

一、下好谋划“先手棋”,定好高位推动的调子

呼和浩特市坚持高位推动、全面谋划、迅速行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出题目、谋思路、提要求、抓推进、促改革。2021年6月,在自治区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后,我市积极响应,率先研究出台了全区第一个盟市级《林长制实施方案》,构建起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核心的组织体系。我市市级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副林长由市委常委和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市长分别担任,将全市按行政区域划分为9个责任区分别由1名市委常委领导同志负责;全市范围内19处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也按照属地由相关市级副林长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后,第一时间对市级林长、副林长进行了相应调整,高配分管副市长担任林长办公室主任,全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市党代会召开后,新一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动担当作为,签发了全区第一个盟市级“林长令”,为全区推进林长制工作做出了表率。

二、下好调研“先手棋”,摸清迅速行动的底子

为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既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又能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情的路子。呼和浩特市紧密结合实际,组成工作组先后深入我市9个旗县区、20多个乡镇、村进行实地调研,摸底基层护林员、林工站、执法力量等基本情况,听取基层一线关于落实好林长制的意见建议,同时,全面收集当前林草生态建设的不足和短板。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委“对标先进转作风、优化环境促发展”的要求,呼和浩特市坚持主动谋划,率先行动,在2020年3月份即组成工作专班,实地考察对标学习安徽、江西林长制改革的先进经验,努力找方向、找方法、找路径,通过学习,认真学习了林长制组织体系搭建、制度保障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成熟经验,为我市林长制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石。

三、下好落实“先手棋”,迈开整体推动的步子

呼和浩特市始终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思维,认真梳理各项任务,研究起草了《呼和浩特市林长制责任清单》明确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林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同时,提出以“五绿”(护绿、增绿、用绿、管绿和活绿)作为推动落实林长制各项任务的具体抓手。一是在“护绿”上下功夫。建立最严格的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强化对森林、草原、沙区植被等生态红线的用途管制。下大力气保护好现有生态资源,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草原、破坏林草资源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用制度保护好每一寸绿色。努力确保全市林草覆盖率不低于35%,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贡献林草力量。二是在“增绿”上下功夫。科学推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依托黄河重点生态区清水河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积极争取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等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支持项目,大力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黄河沿河提质增绿、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保护,退化林分修复、森林抚育、平茬复壮、改良草场等工作。“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林草生态建设200万亩以上。三在“管绿”上下功夫。向科技要管理,充分利用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整合和应用工作,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依托平台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动态,随时随地掌握全市各地护林员巡护情况、事件发现处理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形成工作闭环。四在“用绿”上下功夫。结合优势林草资源,充分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蒙中道地药材、种苗花卉等产业,积极推动百万亩林果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柠条等灌木生态产业以及文冠果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强化森林生态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利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持续推进生态旅游业健康发展,多措并举推进绿色产业发展。五是在“活绿”上下功夫。紧紧抓住以林草改革“一子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盘活”,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鼓励集体林权流转,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推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四、下好运行“先手棋”,挑起上下联动的担子

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城市,始终坚守首位职责,不断强化举措,更新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有序有力推动“林长制”的落地。同步起草了林长制巡林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协作制度、信息通报、督察督办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着力点。确定了各林长巡护调研、协调调度、跟踪问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各项任务;规范了林长制办公室在完善配套机制、建立目标责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激励约束、统筹协调各方、紧盯任务进度、推进工作落实、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困难、及时处置上报等具体工作;列出了各成员单位在各司其职,全力配合、齐心协力破解机制体制等任务。通过各项配套机制的建立,在全市初步建立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协作机制。

五、下好监管“先手棋”,蹚出共建共享的路子

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作为奋斗目标,多添民生之“绿”,多积尺寸之功,让良好的生态成为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增长点。通过公布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共同监督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构建人人参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以林长制工作成效为提升 “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的品牌影响力提供制度保障,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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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好五步“先手棋”,着力谱写林长制工作新篇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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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好五步“先手棋”,着力谱写林长制工作新篇,
  为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今年呼和浩特市坚决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率先研究出台了全区第一个盟市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管护区域与责任,健全完善五项制度,细化林长制成员单位《任务清单》,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全市设立市级林长副林长12名,旗县区级林长副林长106名,乡镇级林长副林长566名,村级林长1431名,全面构建起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同时发动1966名护林(草)员参与其中,汇聚起人人参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首府力量,着力谱写林长制工作新篇,为“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增绿添彩。
  一、下好谋划“先手棋”,定好高位推动的调子
  呼和浩特市坚持高位推动、全面谋划、迅速行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出题目、谋思路、提要求、抓推进、促改革。2021年6月,在自治区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后,我市积极响应,率先研究出台了全区第一个盟市级《林长制实施方案》,构建起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核心的组织体系。我市市级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副林长由市委常委和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市长分别担任,将全市按行政区域划分为9个责任区分别由1名市委常委领导同志负责;全市范围内19处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也按照属地由相关市级副林长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后,第一时间对市级林长、副林长进行了相应调整,高配分管副市长担任林长办公室主任,全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市党代会召开后,新一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动担当作为,签发了全区第一个盟市级“林长令”,为全区推进林长制工作做出了表率。
  二、下好调研“先手棋”,摸清迅速行动的底子
  为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既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又能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情的路子。呼和浩特市紧密结合实际,组成工作组先后深入我市9个旗县区、20多个乡镇、村进行实地调研,摸底基层护林员、林工站、执法力量等基本情况,听取基层一线关于落实好林长制的意见建议,同时,全面收集当前林草生态建设的不足和短板。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委“对标先进转作风、优化环境促发展”的要求,呼和浩特市坚持主动谋划,率先行动,在2020年3月份即组成工作专班,实地考察对标学习安徽、江西林长制改革的先进经验,努力找方向、找方法、找路径,通过学习,认真学习了林长制组织体系搭建、制度保障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成熟经验,为我市林长制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石。
  三、下好落实“先手棋”,迈开整体推动的步子
  呼和浩特市始终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思维,认真梳理各项任务,研究起草了《呼和浩特市林长制责任清单》明确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林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同时,提出以“五绿”(护绿、增绿、用绿、管绿和活绿)作为推动落实林长制各项任务的具体抓手。一是在“护绿”上下功夫。建立最严格的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强化对森林、草原、沙区植被等生态红线的用途管制。下大力气保护好现有生态资源,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草原、破坏林草资源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用制度保护好每一寸绿色。努力确保全市林草覆盖率不低于35%,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贡献林草力量。二是在“增绿”上下功夫。科学推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依托黄河重点生态区清水河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积极争取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等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支持项目,大力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黄河沿河提质增绿、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保护,退化林分修复、森林抚育、平茬复壮、改良草场等工作。“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林草生态建设200万亩以上。三在“管绿”上下功夫。向科技要管理,充分利用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整合和应用工作,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依托平台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动态,随时随地掌握全市各地护林员巡护情况、事件发现处理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形成工作闭环。四在“用绿”上下功夫。结合优势林草资源,充分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蒙中道地药材、种苗花卉等产业,积极推动百万亩林果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柠条等灌木生态产业以及文冠果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强化森林生态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利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持续推进生态旅游业健康发展,多措并举推进绿色产业发展。五是在“活绿”上下功夫。紧紧抓住以林草改革“一子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盘活”,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鼓励集体林权流转,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推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四、下好运行“先手棋”,挑起上下联动的担子
  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城市,始终坚守首位职责,不断强化举措,更新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有序有力推动“林长制”的落地。同步起草了林长制巡林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协作制度、信息通报、督察督办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着力点。确定了各林长巡护调研、协调调度、跟踪问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各项任务;规范了林长制办公室在完善配套机制、建立目标责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激励约束、统筹协调各方、紧盯任务进度、推进工作落实、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困难、及时处置上报等具体工作;列出了各成员单位在各司其职,全力配合、齐心协力破解机制体制等任务。通过各项配套机制的建立,在全市初步建立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协作机制。
  五、下好监管“先手棋”,蹚出共建共享的路子
  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作为奋斗目标,多添民生之“绿”,多积尺寸之功,让良好的生态成为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增长点。通过公布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共同监督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构建人人参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以林长制工作成效为提升 “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的品牌影响力提供制度保障,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为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今年呼和浩特市坚决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率先研究出台了全区第一个盟市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管护区域与责任,健全完善五项制度,细化林长制成员单位《任务清单》,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全市设立市级林长副林长12名,旗县区级林长副林长106名,乡镇级林长副林长566名,村级林长1431名,全面构建起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同时发动1966名护林(草)员参与其中,汇聚起人人参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首府力量,着力谱写林长制工作新篇,为“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增绿添彩。

一、下好谋划“先手棋”,定好高位推动的调子

呼和浩特市坚持高位推动、全面谋划、迅速行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出题目、谋思路、提要求、抓推进、促改革。2021年6月,在自治区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后,我市积极响应,率先研究出台了全区第一个盟市级《林长制实施方案》,构建起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核心的组织体系。我市市级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副林长由市委常委和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市长分别担任,将全市按行政区域划分为9个责任区分别由1名市委常委领导同志负责;全市范围内19处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也按照属地由相关市级副林长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后,第一时间对市级林长、副林长进行了相应调整,高配分管副市长担任林长办公室主任,全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市党代会召开后,新一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动担当作为,签发了全区第一个盟市级“林长令”,为全区推进林长制工作做出了表率。

二、下好调研“先手棋”,摸清迅速行动的底子

为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既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又能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情的路子。呼和浩特市紧密结合实际,组成工作组先后深入我市9个旗县区、20多个乡镇、村进行实地调研,摸底基层护林员、林工站、执法力量等基本情况,听取基层一线关于落实好林长制的意见建议,同时,全面收集当前林草生态建设的不足和短板。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委“对标先进转作风、优化环境促发展”的要求,呼和浩特市坚持主动谋划,率先行动,在2020年3月份即组成工作专班,实地考察对标学习安徽、江西林长制改革的先进经验,努力找方向、找方法、找路径,通过学习,认真学习了林长制组织体系搭建、制度保障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成熟经验,为我市林长制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石。

三、下好落实“先手棋”,迈开整体推动的步子

呼和浩特市始终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思维,认真梳理各项任务,研究起草了《呼和浩特市林长制责任清单》明确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林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同时,提出以“五绿”(护绿、增绿、用绿、管绿和活绿)作为推动落实林长制各项任务的具体抓手。一是在“护绿”上下功夫。建立最严格的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强化对森林、草原、沙区植被等生态红线的用途管制。下大力气保护好现有生态资源,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草原、破坏林草资源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用制度保护好每一寸绿色。努力确保全市林草覆盖率不低于35%,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贡献林草力量。二是在“增绿”上下功夫。科学推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依托黄河重点生态区清水河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积极争取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等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支持项目,大力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黄河沿河提质增绿、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保护,退化林分修复、森林抚育、平茬复壮、改良草场等工作。“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林草生态建设200万亩以上。三在“管绿”上下功夫。向科技要管理,充分利用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整合和应用工作,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依托平台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动态,随时随地掌握全市各地护林员巡护情况、事件发现处理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形成工作闭环。四在“用绿”上下功夫。结合优势林草资源,充分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蒙中道地药材、种苗花卉等产业,积极推动百万亩林果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柠条等灌木生态产业以及文冠果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强化森林生态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利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持续推进生态旅游业健康发展,多措并举推进绿色产业发展。五是在“活绿”上下功夫。紧紧抓住以林草改革“一子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盘活”,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鼓励集体林权流转,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推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四、下好运行“先手棋”,挑起上下联动的担子

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城市,始终坚守首位职责,不断强化举措,更新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有序有力推动“林长制”的落地。同步起草了林长制巡林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协作制度、信息通报、督察督办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着力点。确定了各林长巡护调研、协调调度、跟踪问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各项任务;规范了林长制办公室在完善配套机制、建立目标责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激励约束、统筹协调各方、紧盯任务进度、推进工作落实、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困难、及时处置上报等具体工作;列出了各成员单位在各司其职,全力配合、齐心协力破解机制体制等任务。通过各项配套机制的建立,在全市初步建立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协作机制。

五、下好监管“先手棋”,蹚出共建共享的路子

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作为奋斗目标,多添民生之“绿”,多积尺寸之功,让良好的生态成为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增长点。通过公布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共同监督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构建人人参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以林长制工作成效为提升 “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的品牌影响力提供制度保障,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