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创新提升“林长+”全力打造呼伦贝尔市林长制“牙克石模式”
发布时间:2023-06-15 15:58:51           来源:防火二处


翠色欲流,一碧万顷,呼伦贝尔牙克石市素有“中国森林工业之都”“冰雪之乡”的美誉

在呼伦贝尔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牙克石市创新升级推进“林长+”工作机制和模式,上下协同,因地制宜,争当呼伦贝尔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为全市林长制工作发展贡献了“牙克石智慧”。

党委领导+部门联动 责任全面落实

为强化林长责任落实,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有关问题,增加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和林长制工作透明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目标责任,2021年,牙克石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牙克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以各镇、林场、免渡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为单位划分了7大责任区域,全面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

常态化整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为了更好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解决因森林公安转隶导致的行政执法弱化问题,牙克石市创新林长履职方式,由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市长、副林长担任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林草局局长担任林长办副主任,同时明确3至5名专职人员,负责林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事项。该机制运行后,林长制工作不断推深走实,有力遏制了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建立工作制度和巡查清单。因地制宜制定了《牙克石市林长会议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制定了林长巡查清单,落实林长“三单”合一巡林巡草巡湿督查工作机制。市级林长带头多次研究部署、督导调研林草湿重点工作,各级林长深入开展巡林、调研,组织协调解决保护林草湿资源,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2023年以来,发布总林长令1期,市、镇两级林长巡查142次。

“林长+检察长” 资源保护再强化

深入运行“林长+检察长”机制,在保护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强化森林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

2022年,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以“诉讼帮助者”身份支持林草主管部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不仅使林草主管部门得到了修复生态费用,破解了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无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难题,且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起到了惩戒作用。

为充分发挥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功能,积极服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增强检察公益诉讼实效,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与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建设1500亩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与牙克石林场合作建设735亩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项目,总投资111万元。生态修复基地作为补栽补种集中区域,责成有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当事人补栽补种或缴纳生态恢复赔偿金,真正让“补植复绿”成为违法责任人的惩戒和补偿方式,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批群众”的共赢局面。

近年来,牙克石市通过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案件,受损公益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修复,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切实得到加强。牙克石市立足林区林情、检情的有益尝试,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其中一起案件入选了2022年全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林长+河长”护林治河两同步

牙克石市林长制办公室全面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全市林长制成员单位建立了林长制交流平台,对涉及林长制相关信息和事项,采取定期通报、文件抄送、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告知和反馈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在林长制工作推进中,结合自身职能,提前介入、及时指导、靠前服务,统筹解决推行林长制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2023年5月12日,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牧局召开座谈会,就《关于建立生态检察保护协作机制方案》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换意见。会议明确了各单位主要职责,建立了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长效机制。

同时,为积极探索“林长+”合作模式。市林长制办公室与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建立“林长+河长”联动机制进行了深入协商,进一步加强河长、林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动员和整合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护林、巡河工作,创新护林治河新模式。

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在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道路上,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将持续深入探索推进,确保林草资源守得住、目标任务落得实,把绿水青山建设得更加美丽,为建设美丽呼伦贝尔,守住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牙克石智慧”。

未来,在呼伦贝尔牙克石大地上,将有更多的绿色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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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提升“林长+”全力打造呼伦贝尔市林长制“牙克石模式”

发布时间:2023-06-15
来源: 防火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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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提升“林长+”全力打造呼伦贝尔市林长制“牙克石模式”,
  翠色欲流,一碧万顷,呼伦贝尔牙克石市素有“中国森林工业之都”“冰雪之乡”的美誉
  在呼伦贝尔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牙克石市创新升级推进“林长+”工作机制和模式,上下协同,因地制宜,争当呼伦贝尔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为全市林长制工作发展贡献了“牙克石智慧”。
  党委领导+部门联动 责任全面落实
  为强化林长责任落实,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有关问题,增加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和林长制工作透明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目标责任,2021年,牙克石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牙克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以各镇、林场、免渡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为单位划分了7大责任区域,全面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
  常态化整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为了更好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解决因森林公安转隶导致的行政执法弱化问题,牙克石市创新林长履职方式,由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市长、副林长担任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林草局局长担任林长办副主任,同时明确3至5名专职人员,负责林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事项。该机制运行后,林长制工作不断推深走实,有力遏制了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建立工作制度和巡查清单。因地制宜制定了《牙克石市林长会议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制定了林长巡查清单,落实林长“三单”合一巡林巡草巡湿督查工作机制。市级林长带头多次研究部署、督导调研林草湿重点工作,各级林长深入开展巡林、调研,组织协调解决保护林草湿资源,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2023年以来,发布总林长令1期,市、镇两级林长巡查142次。
  “林长+检察长” 资源保护再强化
  深入运行“林长+检察长”机制,在保护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强化森林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
  2022年,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以“诉讼帮助者”身份支持林草主管部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不仅使林草主管部门得到了修复生态费用,破解了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无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难题,且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起到了惩戒作用。
  为充分发挥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功能,积极服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增强检察公益诉讼实效,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与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建设1500亩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与牙克石林场合作建设735亩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项目,总投资111万元。生态修复基地作为补栽补种集中区域,责成有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当事人补栽补种或缴纳生态恢复赔偿金,真正让“补植复绿”成为违法责任人的惩戒和补偿方式,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批群众”的共赢局面。
  近年来,牙克石市通过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案件,受损公益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修复,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切实得到加强。牙克石市立足林区林情、检情的有益尝试,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其中一起案件入选了2022年全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林长+河长”护林治河两同步
  牙克石市林长制办公室全面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全市林长制成员单位建立了林长制交流平台,对涉及林长制相关信息和事项,采取定期通报、文件抄送、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告知和反馈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在林长制工作推进中,结合自身职能,提前介入、及时指导、靠前服务,统筹解决推行林长制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2023年5月12日,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牧局召开座谈会,就《关于建立生态检察保护协作机制方案》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换意见。会议明确了各单位主要职责,建立了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长效机制。
  同时,为积极探索“林长+”合作模式。市林长制办公室与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建立“林长+河长”联动机制进行了深入协商,进一步加强河长、林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动员和整合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护林、巡河工作,创新护林治河新模式。
  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在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道路上,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将持续深入探索推进,确保林草资源守得住、目标任务落得实,把绿水青山建设得更加美丽,为建设美丽呼伦贝尔,守住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牙克石智慧”。
  未来,在呼伦贝尔牙克石大地上,将有更多的绿色萌发。
  


翠色欲流,一碧万顷,呼伦贝尔牙克石市素有“中国森林工业之都”“冰雪之乡”的美誉

在呼伦贝尔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牙克石市创新升级推进“林长+”工作机制和模式,上下协同,因地制宜,争当呼伦贝尔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为全市林长制工作发展贡献了“牙克石智慧”。

党委领导+部门联动 责任全面落实

为强化林长责任落实,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有关问题,增加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和林长制工作透明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目标责任,2021年,牙克石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牙克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以各镇、林场、免渡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为单位划分了7大责任区域,全面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

常态化整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为了更好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解决因森林公安转隶导致的行政执法弱化问题,牙克石市创新林长履职方式,由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市长、副林长担任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林草局局长担任林长办副主任,同时明确3至5名专职人员,负责林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事项。该机制运行后,林长制工作不断推深走实,有力遏制了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建立工作制度和巡查清单。因地制宜制定了《牙克石市林长会议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制定了林长巡查清单,落实林长“三单”合一巡林巡草巡湿督查工作机制。市级林长带头多次研究部署、督导调研林草湿重点工作,各级林长深入开展巡林、调研,组织协调解决保护林草湿资源,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2023年以来,发布总林长令1期,市、镇两级林长巡查142次。

“林长+检察长” 资源保护再强化

深入运行“林长+检察长”机制,在保护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强化森林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

2022年,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以“诉讼帮助者”身份支持林草主管部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不仅使林草主管部门得到了修复生态费用,破解了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无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难题,且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起到了惩戒作用。

为充分发挥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功能,积极服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增强检察公益诉讼实效,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与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建设1500亩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与牙克石林场合作建设735亩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项目,总投资111万元。生态修复基地作为补栽补种集中区域,责成有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当事人补栽补种或缴纳生态恢复赔偿金,真正让“补植复绿”成为违法责任人的惩戒和补偿方式,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批群众”的共赢局面。

近年来,牙克石市通过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案件,受损公益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修复,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切实得到加强。牙克石市立足林区林情、检情的有益尝试,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其中一起案件入选了2022年全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林长+河长”护林治河两同步

牙克石市林长制办公室全面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全市林长制成员单位建立了林长制交流平台,对涉及林长制相关信息和事项,采取定期通报、文件抄送、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告知和反馈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在林长制工作推进中,结合自身职能,提前介入、及时指导、靠前服务,统筹解决推行林长制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2023年5月12日,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牧局召开座谈会,就《关于建立生态检察保护协作机制方案》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换意见。会议明确了各单位主要职责,建立了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长效机制。

同时,为积极探索“林长+”合作模式。市林长制办公室与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建立“林长+河长”联动机制进行了深入协商,进一步加强河长、林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动员和整合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护林、巡河工作,创新护林治河新模式。

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在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道路上,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将持续深入探索推进,确保林草资源守得住、目标任务落得实,把绿水青山建设得更加美丽,为建设美丽呼伦贝尔,守住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牙克石智慧”。

未来,在呼伦贝尔牙克石大地上,将有更多的绿色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