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伊金霍洛旗开始全面实施林长制,把全面建立林长制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具体实践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构建起全旗森林草原保护发展的新机制。2022年,我旗创新实施“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进加强林长制办公室与检察机关在办理林草资源案件中的配合协作,进一步健全涉林涉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林草生态建设法治化水平。
6月21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案件科一行4人赴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就林草领域生态保护、林草行政案件办理、林草领域行刑衔接机制、林草领域公益诉讼、林草领域行政案件立案处罚、案件线索行为定性合法性等进行了评议。通过调阅卷宗、抽检个案、询问行为人等方式进行了评议指导并提出了研判方法、建议处置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林草行政执法。今后,我旗也将以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与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着力解决林草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全面依法行政、有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保护新格局,为林长制实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检察蓝助力生态绿“林长+检察长”协作制度显成效,
2021年,伊金霍洛旗开始全面实施林长制,把全面建立林长制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具体实践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构建起全旗森林草原保护发展的新机制。2022年,我旗创新实施“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进加强林长制办公室与检察机关在办理林草资源案件中的配合协作,进一步健全涉林涉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林草生态建设法治化水平。
6月21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案件科一行4人赴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就林草领域生态保护、林草行政案件办理、林草领域行刑衔接机制、林草领域公益诉讼、林草领域行政案件立案处罚、案件线索行为定性合法性等进行了评议。通过调阅卷宗、抽检个案、询问行为人等方式进行了评议指导并提出了研判方法、建议处置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林草行政执法。今后,我旗也将以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与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着力解决林草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全面依法行政、有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保护新格局,为林长制实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1年,伊金霍洛旗开始全面实施林长制,把全面建立林长制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具体实践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构建起全旗森林草原保护发展的新机制。2022年,我旗创新实施“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进加强林长制办公室与检察机关在办理林草资源案件中的配合协作,进一步健全涉林涉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林草生态建设法治化水平。
6月21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案件科一行4人赴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就林草领域生态保护、林草行政案件办理、林草领域行刑衔接机制、林草领域公益诉讼、林草领域行政案件立案处罚、案件线索行为定性合法性等进行了评议。通过调阅卷宗、抽检个案、询问行为人等方式进行了评议指导并提出了研判方法、建议处置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林草行政执法。今后,我旗也将以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与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着力解决林草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全面依法行政、有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保护新格局,为林长制实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