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巴彦淖尔市发布林长令 关于围绕全市森林草原重点问题整改工作 开展林长巡查的令
发布时间:2022-07-22 15:59:48           来源: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18日,巴彦淖尔市发布了《关于围绕全市森林草原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林长巡查的令》(巴林长令〔2022〕1号),是巴彦淖尔市2022年度发布的首个林长令,主要内容如下:

一、围绕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林长巡查。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整治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推进问题“真整改、整改真”。加快推进矿山类项目占用草原问题整改。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全市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限期整治到位。乌拉特前旗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对62个采矿项目侵占荒漠草原近3万亩严重违反草原法的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全市新排查发现的矿山类占用草原问题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时限完成植被恢复和案件查处工作;重新编制矿山治理整改方案的植被恢复工作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规定时限完成。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要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时限明确拟保留和关停的矿山企业名单,编制完成“一企一策”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尽快组织论证和批复,并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生态修复。加快林草资源保护重点工作“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各级林长要加快推进上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问题、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占用林草地问题的整改进度。所有问题整治要做到“案件查处、植被恢复、林草地回收、追责问责”四个到位。

二、围绕推进林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林长巡查。

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针对剩余问题,思想上要再重视、措施上再强化、责任上再落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自治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系列文件和政策要求执行。涉嫌构成刑事违法的项目和案件该移交的即时移交公安查处。加强对自治区新出台专项整治政策的学习研究,学深悟透精神实质,确保整治不走弯路、不跑偏。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细化监管办法,理顺查处机制,健全监管队伍,建立网格化、数字化的监管措施,结合卫星影像,完善天空看、地面查、网上观的监管办法,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确保违法占用草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建立完善草原保护制度,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一起来,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补短板、强弱项,形成“长久立”的制度体系。

三、围绕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和森林督查开展林长巡查。

各地要认真做好2022年林草湿综合监测、森林督查工作;所有图斑必须全部现地查验,核实无误的图斑及时上传国家林草执法云平台;9月30日前完成外业工作,11月底提交成果材料。对于2022年新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属于案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在上报国家前整改到位。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市、旗县区级林长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成相关单位或下级林长依法依规处理,旗县区级及以下林长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有效处理并监督整改。各级林长要坚持政治引领、真抓实改;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要全面压实整改责任、规范验收销号,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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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发布林长令 关于围绕全市森林草原重点问题整改工作 开展林长巡查的令

发布时间:2022-07-22
来源: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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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发布林长令 关于围绕全市森林草原重点问题整改工作 开展林长巡查的令,
  2022年7月18日,巴彦淖尔市发布了《关于围绕全市森林草原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林长巡查的令》(巴林长令〔2022〕1号),是巴彦淖尔市2022年度发布的首个林长令,主要内容如下:
  一、围绕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林长巡查。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整治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推进问题“真整改、整改真”。要加快推进矿山类项目占用草原问题整改。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全市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限期整治到位。乌拉特前旗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对62个采矿项目侵占荒漠草原近3万亩严重违反草原法的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全市新排查发现的矿山类占用草原问题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时限完成植被恢复和案件查处工作;重新编制矿山治理整改方案的植被恢复工作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规定时限完成。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要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时限明确拟保留和关停的矿山企业名单,编制完成“一企一策”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尽快组织论证和批复,并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生态修复。要加快林草资源保护重点工作“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各级林长要加快推进上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问题、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占用林草地问题的整改进度。所有问题整治要做到“案件查处、植被恢复、林草地回收、追责问责”四个到位。
  二、围绕推进林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林长巡查。
  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针对剩余问题,思想上要再重视、措施上再强化、责任上再落实。要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自治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系列文件和政策要求执行。涉嫌构成刑事违法的项目和案件该移交的即时移交公安查处。要加强对自治区新出台专项整治政策的学习研究,学深悟透精神实质,确保整治不走弯路、不跑偏。要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细化监管办法,理顺查处机制,健全监管队伍,建立网格化、数字化的监管措施,结合卫星影像,完善天空看、地面查、网上观的监管办法,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确保违法占用草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要建立完善草原保护制度,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一起来,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补短板、强弱项,形成“长久立”的制度体系。
  三、围绕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和森林督查开展林长巡查。
  各地要认真做好2022年林草湿综合监测、森林督查工作;所有图斑必须全部现地查验,核实无误的图斑及时上传国家林草执法云平台;9月30日前完成外业工作,11月底提交成果材料。对于2022年新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属于案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在上报国家前整改到位。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市、旗县区级林长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成相关单位或下级林长依法依规处理,旗县区级及以下林长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有效处理并监督整改。各级林长要坚持政治引领、真抓实改;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要全面压实整改责任、规范验收销号,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2022年7月18日,巴彦淖尔市发布了《关于围绕全市森林草原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林长巡查的令》(巴林长令〔2022〕1号),是巴彦淖尔市2022年度发布的首个林长令,主要内容如下:

一、围绕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林长巡查。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整治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推进问题“真整改、整改真”。加快推进矿山类项目占用草原问题整改。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全市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限期整治到位。乌拉特前旗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对62个采矿项目侵占荒漠草原近3万亩严重违反草原法的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全市新排查发现的矿山类占用草原问题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时限完成植被恢复和案件查处工作;重新编制矿山治理整改方案的植被恢复工作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规定时限完成。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要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时限明确拟保留和关停的矿山企业名单,编制完成“一企一策”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尽快组织论证和批复,并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生态修复。加快林草资源保护重点工作“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各级林长要加快推进上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问题、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占用林草地问题的整改进度。所有问题整治要做到“案件查处、植被恢复、林草地回收、追责问责”四个到位。

二、围绕推进林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林长巡查。

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针对剩余问题,思想上要再重视、措施上再强化、责任上再落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自治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系列文件和政策要求执行。涉嫌构成刑事违法的项目和案件该移交的即时移交公安查处。加强对自治区新出台专项整治政策的学习研究,学深悟透精神实质,确保整治不走弯路、不跑偏。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细化监管办法,理顺查处机制,健全监管队伍,建立网格化、数字化的监管措施,结合卫星影像,完善天空看、地面查、网上观的监管办法,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确保违法占用草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建立完善草原保护制度,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一起来,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补短板、强弱项,形成“长久立”的制度体系。

三、围绕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和森林督查开展林长巡查。

各地要认真做好2022年林草湿综合监测、森林督查工作;所有图斑必须全部现地查验,核实无误的图斑及时上传国家林草执法云平台;9月30日前完成外业工作,11月底提交成果材料。对于2022年新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属于案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在上报国家前整改到位。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市、旗县区级林长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成相关单位或下级林长依法依规处理,旗县区级及以下林长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有效处理并监督整改。各级林长要坚持政治引领、真抓实改;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要全面压实整改责任、规范验收销号,如期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