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持续做好“疏”和“堵”的文章,将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与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紧密衔接,以草定畜、科学养殖,减轻草原放牧压力。2024年,在抓好乌拉特中旗解决草原过牧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乌拉特后旗、乌拉特前旗、磴口县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截至12月底,巴彦淖尔市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下降至7.05%。2025年,将进一步落实落细涉牧旗县责任,该禁的坚决禁,该平衡的必须平衡,该休牧的坚决休牧,确保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保持在10%以下。2月20日,巴彦淖尔市林长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从7个方面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完善市、旗县、苏木镇、嘎查村和牧民五级责任体系,构建林长制引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推广“一户一策明白卡”制度。市林草局统一制作2.8万份养畜“明白卡”分发各旗县,由各旗县发放到每一户牧民家中,将“明白卡”上墙,让每位牧民了解草原补奖政策规定、补奖金发放的条件及标准、违反补奖政策的后果等事项。
三是持续强化网格化管理。要求涉牧旗县配齐配强草原网格员,全部签订合同,配备手持巡护设施设备,利用全区草原智慧 监管平台,加强日常巡护监管,推动草原网格员履职尽责,发挥“前哨”作用。苏木镇每个月组织对草管员考核评价1次,发现网格员对违规放牧问题不报告、报告不及时或被其他牧民群众举报属实等不尽责的行为,执行1次警告、2次解聘制度。
四是加强巡查监管与执法力度。巴彦淖尔成立由副林长牵头的4个工作组包联旗县,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督查督办。要求涉牧旗县组织每个苏木镇利用综合执法中队、林草工作站或草原生态保护中心现有机构,加强草原过牧问题巡查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巡护执法频次,对巡查执法中发现的未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制度、草畜平衡区超载放牧率超过10%、在禁牧区放牧2次以上违规放牧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并全额扣发该草场承包经营者当年草原补奖资金。
五是高效管理使用补奖资金。要求各涉牧旗县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与履行禁休牧责任挂起钩来,对落实禁牧休牧政策好的给予补奖,对发现的违规放牧行为该罚款的坚决罚、该扣补奖资金的坚决扣,倒逼牧民履行好草原保护责任。
六是积极推行“禁牧不禁养”。将舍饲圈养、托管代养等方式作为疏解分流草原超载牲畜的主要途径。鼓励牧民发展舍饲、半舍饲养殖,加强标准化棚圈、优良饲草地和饲草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对天然草原的依赖,提高养殖效益。
七是加大草原生态修复力度。依托“三北”六期、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草原围栏建设、退化草原修复、人工种草等工程,恢复草原植被,提升草原生态功能。鼓励支持广大牧民通过开展工程建设、投工投劳、后期管护等“以工代赈”形式参与建设,增加收入,巩固后续管护成果。
巴彦淖尔:坚持有解思维 下大力气解决草原过牧问题, 巴彦淖尔市持续做好“疏”和“堵”的文章,将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与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紧密衔接,以草定畜、科学养殖,减轻草原放牧压力。2024年,在抓好乌拉特中旗解决草原过牧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乌拉特后旗、乌拉特前旗、磴口县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截至12月底,巴彦淖尔市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下降至7.05%。2025年,将进一步落实落细涉牧旗县责任,该禁的坚决禁,该平衡的必须平衡,该休牧的坚决休牧,确保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保持在10%以下。2月20日,巴彦淖尔市林长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从7个方面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完善市、旗县、苏木镇、嘎查村和牧民五级责任体系,构建林长制引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管理机制。二是建立推广“一户一策明白卡”制度。市林草局统一制作2.8万份养畜“明白卡”分发各旗县,由各旗县发放到每一户牧民家中,将“明白卡”上墙,让每位牧民了解草原补奖政策规定、补奖金发放的条件及标准、违反补奖政策的后果等事项。三是持续强化网格化管理。要求涉牧旗县配齐配强草原网格员,全部签订合同,配备手持巡护设施设备,利用全区草原智慧 监管平台,加强日常巡护监管,推动草原网格员履职尽责,发挥“前哨”作用。苏木镇每个月组织对草管员考核评价1次,发现网格员对违规放牧问题不报告、报告不及时或被其他牧民群众举报属实等不尽责的行为,执行1次警告、2次解聘制度。四是加强巡查监管与执法力度。巴彦淖尔成立由副林长牵头的4个工作组包联旗县,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督查督办。要求涉牧旗县组织每个苏木镇利用综合执法中队、林草工作站或草原生态保护中心现有机构,加强草原过牧问题巡查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巡护执法频次,对巡查执法中发现的未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制度、草畜平衡区超载放牧率超过10%、在禁牧区放牧2次以上违规放牧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并全额扣发该草场承包经营者当年草原补奖资金。五是高效管理使用补奖资金。要求各涉牧旗县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与履行禁休牧责任挂起钩来,对落实禁牧休牧政策好的给予补奖,对发现的违规放牧行为该罚款的坚决罚、该扣补奖资金的坚决扣,倒逼牧民履行好草原保护责任。六是积极推行“禁牧不禁养”。将舍饲圈养、托管代养等方式作为疏解分流草原超载牲畜的主要途径。鼓励牧民发展舍饲、半舍饲养殖,加强标准化棚圈、优良饲草地和饲草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对天然草原的依赖,提高养殖效益。七是加大草原生态修复力度。依托“三北”六期、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草原围栏建设、退化草原修复、人工种草等工程,恢复草原植被,提升草原生态功能。鼓励支持广大牧民通过开展工程建设、投工投劳、后期管护等“以工代赈”形式参与建设,增加收入,巩固后续管护成果。
巴彦淖尔市持续做好“疏”和“堵”的文章,将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与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紧密衔接,以草定畜、科学养殖,减轻草原放牧压力。2024年,在抓好乌拉特中旗解决草原过牧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乌拉特后旗、乌拉特前旗、磴口县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截至12月底,巴彦淖尔市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下降至7.05%。2025年,将进一步落实落细涉牧旗县责任,该禁的坚决禁,该平衡的必须平衡,该休牧的坚决休牧,确保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保持在10%以下。2月20日,巴彦淖尔市林长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从7个方面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完善市、旗县、苏木镇、嘎查村和牧民五级责任体系,构建林长制引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推广“一户一策明白卡”制度。市林草局统一制作2.8万份养畜“明白卡”分发各旗县,由各旗县发放到每一户牧民家中,将“明白卡”上墙,让每位牧民了解草原补奖政策规定、补奖金发放的条件及标准、违反补奖政策的后果等事项。
三是持续强化网格化管理。要求涉牧旗县配齐配强草原网格员,全部签订合同,配备手持巡护设施设备,利用全区草原智慧 监管平台,加强日常巡护监管,推动草原网格员履职尽责,发挥“前哨”作用。苏木镇每个月组织对草管员考核评价1次,发现网格员对违规放牧问题不报告、报告不及时或被其他牧民群众举报属实等不尽责的行为,执行1次警告、2次解聘制度。
四是加强巡查监管与执法力度。巴彦淖尔成立由副林长牵头的4个工作组包联旗县,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督查督办。要求涉牧旗县组织每个苏木镇利用综合执法中队、林草工作站或草原生态保护中心现有机构,加强草原过牧问题巡查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巡护执法频次,对巡查执法中发现的未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制度、草畜平衡区超载放牧率超过10%、在禁牧区放牧2次以上违规放牧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并全额扣发该草场承包经营者当年草原补奖资金。
五是高效管理使用补奖资金。要求各涉牧旗县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与履行禁休牧责任挂起钩来,对落实禁牧休牧政策好的给予补奖,对发现的违规放牧行为该罚款的坚决罚、该扣补奖资金的坚决扣,倒逼牧民履行好草原保护责任。
六是积极推行“禁牧不禁养”。将舍饲圈养、托管代养等方式作为疏解分流草原超载牲畜的主要途径。鼓励牧民发展舍饲、半舍饲养殖,加强标准化棚圈、优良饲草地和饲草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对天然草原的依赖,提高养殖效益。
七是加大草原生态修复力度。依托“三北”六期、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草原围栏建设、退化草原修复、人工种草等工程,恢复草原植被,提升草原生态功能。鼓励支持广大牧民通过开展工程建设、投工投劳、后期管护等“以工代赈”形式参与建设,增加收入,巩固后续管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