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全区范围内森林(林木)保护、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管理的质量,以“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为导向,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24年12月15日。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张彬涛
联系电话:3380510
电子邮箱:nmglcjfzb@163.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23号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办法(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提高全区范围内森林(林木)保护、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管理的质量,以“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为导向,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24年12月15日。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联系人:张彬涛联系电话:3380510电子邮箱:nmglcjfzb@163.com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23号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11月15日
为了提高全区范围内森林(林木)保护、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管理的质量,以“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为导向,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24年12月15日。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张彬涛
联系电话:3380510
电子邮箱:nmglcjfzb@163.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23号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办法(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