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有关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国家级、自治区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
各地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积极申报。
二、自治区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
(一)申报对象
1.草品种审定
经过科学选育程序获得的遗传性状相对稳定一致、与已审定的品种存在显著差异,完成品种比较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证明其某一个或多个性状(产量、观赏性、品质或抗逆性)明显优于对照品种,可作为生产资料在内蒙古地区生态修复及草业生产中应用推广的各类草品种,包括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驯化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
申报品种为地方品种或野生驯化品种的,需提供种源地盟市林草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申报品种为国外引进品种的,需提供品种引进国登记证书(或公布的品种名录)和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报草品种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品种为转基因品种的,需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相关证明材料。
2.草品种区域试验
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将逐步实行统一区域试验制度,并于2025年启用兴安盟科右前旗、赤峰市林西县、阿拉善盟阿左旗3处区域试验站,2026年启用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巴彦淖尔市磴口县2处区域试验站。2027年起停止受理自行开展区域试验的一年生草品种审定申请,2028年起停止受理自行开展区域试验的多年生草品种审定申请(在国家区域试验站完成区域试验的草品种除外)。
2025-2026年,仍受理已自行完成区域试验的草品种审定申请。计划申报2027年一年生草品种审定、2028年多年生草品种审定的,申请者可根据区域试验要求,提前向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区域试验参试申请。
(二)申报程序
1.草品种审定
草品种审定申报采取网上受理方式,申请者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申报系统(http://39.153.157.97:9010)提交《草品种田间鉴定申请书》(见附件1),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田间鉴定并出具《草品种田间鉴定报告》(见附件2)。通过田间鉴定的,需再次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3)。
田间鉴定时间,应选择申报品种主要性状表现的最佳时期,多年生草品种不能少于3年3个试验点,一年生草品种不能少于2年3个试验点。未经田间鉴定或田间鉴定未通过的,当年不予受理审定申请。田间鉴定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审定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
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采取纸质受理方式,申请者需向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书(试行)》(见附件4),并附品种选育(整理、驯化、引种)报告、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品种特征标准图谱、栽培技术要点及建议对照品种等材料,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安排区域试验。区域试验参试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者需将盖章签字后的全套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连同PDF格式扫描版一并报送。申报草品种审定的,还需提交品种原种种子1000g。
三、其他要求
1.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到优良草品种在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草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抗逆、高产优良草品种选育力度,尽快选育一批草原生态修复和草牧业发展急需的优良乡土草品种,满足“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优良草品种的需求。
2.各地区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动员,做好本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草品种审定申报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工作。
附件:1.草品种田间鉴定申请书
2.草品种田间鉴定报告
4.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书(试行)
5.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办法
6.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李昊峰 徐 静
联系电话:0471-2342338,0471-2342339
邮 箱:zmzzcpzsd2023@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元利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种苗总站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5年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有关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为做好2025年国家级、自治区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国家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各地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积极申报。二、自治区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一)申报对象1.草品种审定经过科学选育程序获得的遗传性状相对稳定一致、与已审定的品种存在显著差异,完成品种比较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证明其某一个或多个性状(产量、观赏性、品质或抗逆性)明显优于对照品种,可作为生产资料在内蒙古地区生态修复及草业生产中应用推广的各类草品种,包括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驯化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申报品种为地方品种或野生驯化品种的,需提供种源地盟市林草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申报品种为国外引进品种的,需提供品种引进国登记证书(或公布的品种名录)和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报草品种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品种为转基因品种的,需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相关证明材料。2.草品种区域试验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将逐步实行统一区域试验制度,并于2025年启用兴安盟科右前旗、赤峰市林西县、阿拉善盟阿左旗3处区域试验站,2026年启用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巴彦淖尔市磴口县2处区域试验站。2027年起停止受理自行开展区域试验的一年生草品种审定申请,2028年起停止受理自行开展区域试验的多年生草品种审定申请(在国家区域试验站完成区域试验的草品种除外)。2025-2026年,仍受理已自行完成区域试验的草品种审定申请。计划申报2027年一年生草品种审定、2028年多年生草品种审定的,申请者可根据区域试验要求,提前向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区域试验参试申请。(二)申报程序1.草品种审定草品种审定申报采取网上受理方式,申请者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申报系统(http://39.153.157.97:9010)提交《草品种田间鉴定申请书》(见附件1),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田间鉴定并出具《草品种田间鉴定报告》(见附件2)。通过田间鉴定的,需再次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3)。田间鉴定时间,应选择申报品种主要性状表现的最佳时期,多年生草品种不能少于3年3个试验点,一年生草品种不能少于2年3个试验点。未经田间鉴定或田间鉴定未通过的,当年不予受理审定申请。田间鉴定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审定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2.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采取纸质受理方式,申请者需向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书(试行)》(见附件4),并附品种选育(整理、驯化、引种)报告、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品种特征标准图谱、栽培技术要点及建议对照品种等材料,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安排区域试验。区域试验参试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三)材料报送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者需将盖章签字后的全套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连同PDF格式扫描版一并报送。申报草品种审定的,还需提交品种原种种子1000g。三、其他要求1.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到优良草品种在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草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抗逆、高产优良草品种选育力度,尽快选育一批草原生态修复和草牧业发展急需的优良乡土草品种,满足“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优良草品种的需求。2.各地区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动员,做好本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草品种审定申报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工作。 附件:1.草品种田间鉴定申请书2.草品种田间鉴定报告 3.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申请书4.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书(试行)5.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办法6.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李昊峰 徐 静 联系电话:0471-2342338,0471-2342339邮 箱:zmzzcpzsd2023@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元利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种苗总站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13日
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有关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国家级、自治区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
各地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积极申报。
二、自治区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
(一)申报对象
1.草品种审定
经过科学选育程序获得的遗传性状相对稳定一致、与已审定的品种存在显著差异,完成品种比较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证明其某一个或多个性状(产量、观赏性、品质或抗逆性)明显优于对照品种,可作为生产资料在内蒙古地区生态修复及草业生产中应用推广的各类草品种,包括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驯化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
申报品种为地方品种或野生驯化品种的,需提供种源地盟市林草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申报品种为国外引进品种的,需提供品种引进国登记证书(或公布的品种名录)和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报草品种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品种为转基因品种的,需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相关证明材料。
2.草品种区域试验
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将逐步实行统一区域试验制度,并于2025年启用兴安盟科右前旗、赤峰市林西县、阿拉善盟阿左旗3处区域试验站,2026年启用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巴彦淖尔市磴口县2处区域试验站。2027年起停止受理自行开展区域试验的一年生草品种审定申请,2028年起停止受理自行开展区域试验的多年生草品种审定申请(在国家区域试验站完成区域试验的草品种除外)。
2025-2026年,仍受理已自行完成区域试验的草品种审定申请。计划申报2027年一年生草品种审定、2028年多年生草品种审定的,申请者可根据区域试验要求,提前向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区域试验参试申请。
(二)申报程序
1.草品种审定
草品种审定申报采取网上受理方式,申请者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申报系统(http://39.153.157.97:9010)提交《草品种田间鉴定申请书》(见附件1),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田间鉴定并出具《草品种田间鉴定报告》(见附件2)。通过田间鉴定的,需再次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3)。
田间鉴定时间,应选择申报品种主要性状表现的最佳时期,多年生草品种不能少于3年3个试验点,一年生草品种不能少于2年3个试验点。未经田间鉴定或田间鉴定未通过的,当年不予受理审定申请。田间鉴定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审定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
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采取纸质受理方式,申请者需向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书(试行)》(见附件4),并附品种选育(整理、驯化、引种)报告、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品种特征标准图谱、栽培技术要点及建议对照品种等材料,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安排区域试验。区域试验参试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者需将盖章签字后的全套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连同PDF格式扫描版一并报送。申报草品种审定的,还需提交品种原种种子1000g。
三、其他要求
1.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到优良草品种在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草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抗逆、高产优良草品种选育力度,尽快选育一批草原生态修复和草牧业发展急需的优良乡土草品种,满足“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优良草品种的需求。
2.各地区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动员,做好本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草品种审定申报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工作。
附件:1.草品种田间鉴定申请书
2.草品种田间鉴定报告
4.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书(试行)
5.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办法
6.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级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李昊峰 徐 静
联系电话:0471-2342338,0471-2342339
邮 箱:zmzzcpzsd2023@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元利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种苗总站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