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索 引 号 11150000MB1676387J/2022-00449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 林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林草局 文  号 内林草改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05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676387J/2022-00449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 林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林草局
文  号 内林草改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05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林业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自治区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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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林草改发〔2022〕1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林业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产业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产业化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2年林业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已形成较大生产规模和产生较好效益,典型示范效果和辐射带动能力强,推动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林业产业化基地和林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二)发挥林业产业化项目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2年林业产业化项目将向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对带动乡村林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较好典型示范效果和较大辐射带动能力的项目进行扶持。

(三)结合重点工作安排,支持察汗淖尔流域发展特色林果、林下经济、中药材等特色林业产业,推动地区产业转型和绿色发展,带动农牧民就业增收。

二、扶持重点及对象

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化项目引导作用,重点支持优势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木本粮油、中蒙药材、苗木花卉等产业化基地及林产品贮藏、加工项目建设。通过对产业化项目关键环节的扶持,发挥项目资金杠杆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提高项目建设成效,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项目扶持对象即项目建设主体为从事林业产业化发展的林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上市企业林业产业化项目不纳入本年度林业产业化资金扶持范围。项目建设单位要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用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三、扶持标准及支持内容

根据自治区优势特色林业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结合区域林业产业发展实际以及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择优选定扶持项目和资金投入额度,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控制在60-80万元。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建楼堂馆所、购置交通工具及偿还债务等支出。

项目建设主体需具备权属清晰、手续齐备的土地、固定生产场所、加工设备等基础条件,且已持续经营2年以上。项目对推动林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优质化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和带动农牧民就业增收具有示范效应。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应在3年内,林产品贮藏、加工项目建设周期应在1年内。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苗木购置、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林产品贮藏、加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设备的改造、更新,生产车间、厂房改扩建及保鲜库建设等。

四、申报要求

(一)各有关盟市林草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林业产业化项目数参照附件1(2022年林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控制数分配表)。项目组织推荐要按照公开组织、公正筛选、择优报送的原则进行。

(二)项目建设主体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随附项目建设主体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建设单位发展现状及项目实施方案,基地、保鲜库等涉及土地使用的项目,随附用地手续复印件,装订成册后由旗县、盟市林草主管部门逐级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林草局。

(三)各有关盟市林草主管部门请于2022年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韩 英

联系电话:0471-3380216

电子邮箱:amahan331@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

附件:1.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控制数分配表

         2.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项目分盟市申报汇总表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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