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11: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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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邮编:010020,联系电话:0471-3385317)。

一、总体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主动公开公众关注的林草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照规定进行改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对照《条例》,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署名文章、专题采访等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林长制、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内蒙古自治区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标志性战役阶段性成果等新闻发布会。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7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从收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2022年度结转3件,其中:已答复63件,结转20241件。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未发生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发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对所有向自治区政府报送的请示、建议和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说明和政策依据。设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落实信息公开和栏目更新责任,发布意见征集6次。二是建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内蒙古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发布各类信息211条。三是提升网上办事大厅服务能力。及时对我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梳理更新并公开,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网通办

(五)监督保障情况。修订印发了《自治区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结果作为处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3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9310.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0

0

0

0

0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2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2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3

0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策宣传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企业群众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等。2024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分类,推动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公开,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及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的作用,及时发布林草领域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费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保护总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
电话:0471-3380600 邮编: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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