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6: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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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1231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23,邮编:010020,联系电话:0471-338531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围绕2022年林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决策和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通过新闻发布会、署名文章、专题采访等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召开了《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及“北疆楷模”—董鸿儒、杭锦旗治沙群体先进事迹发布会。拍摄制作全面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林业和草原成就电视专题片《绿染北疆满目新》,在新华网、央广网、腾讯新闻、学习强国今日头条等媒体播出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03条。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结果信息23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从收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申请53件,2021年度结转2其中答复52,结转20233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发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对所有向自治区政府报送的请示、建议和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说明和政策依据。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自治区林草局蒙汉双语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发布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各类重大信息。通过“领导信箱”与“信访信箱”等形式,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累计办结群众咨询、信访等事项92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自治区林草重要部署和政策文件、会议及活动等政务信息以及林草方针政策、造林绿化等林草生态保护建设信息。对林草局门户网站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有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修订印发了《自治区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结果作为处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4801.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0

0

5

0

0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0

0

0

0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2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1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9

0

0

3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2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自治区要求相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规范性文件公开还不够规范,有的文件未按主题进行分类展示,有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未公开程序,政策解读形式还比较单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此,我局修订印发了《自治区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大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改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费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保护总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
电话:0471-3380600 邮编: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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