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17: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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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安排部署,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为重点,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分进行调整完善,共设置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关简介”“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行政许可16个类别,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成文日期、文号、时效等要素。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修改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进行了公开。修订了《自治区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署名文章、专题采访等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召开了“‘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有关情况”“《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2020-2035)年》”等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982条。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结果信息15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重点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从收件、登记、办理、答复各环节全流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所有公开申请答复前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切实降低复议和诉讼风险。坚持便民服务原则,简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实效,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尽量向提出申请的群众和组织提供所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申请29件,2020年度结转1其中答复28,结转20222。处理2起涉及我局的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法院全部维持我局已作出的答复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把关,统一登记、编号,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 除对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次常规清理外,开展了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民族政策、产权保护、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目前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完成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统一信息上报和宣传展示平台,对数据做到来源统一、上报统一、展示统一。对历史栏目归档,历史数据进行梳理,补齐缺失关键信息。在局门户网站、蒙古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发布各类重大信息和政策解读。增设全面推行林长制专栏和全面依法治区专栏,重点宣传自治区林长制工作、林草法律法规和案例分析。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排查清理不良信息,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化,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组织政务公开和网站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培训班,着力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重要考核内容,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结果作为处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3862.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1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1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局门户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策解读工作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视频、动画、图表、微信H5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还不到位不够积极主动,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对此,我局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处室单位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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